唐初的经学与教育官员

孔颖达生于574年,卒于648年,是衡水人,字仲达。他历任国子司业、国子祭酒等职,学术活动与唐初官方教育密切相关。其最具代表性的工作,是在唐太宗时期主持《五经正义》的编修,把讲解经典的学问转化为可用于教学的成套文本。

这里的“正义”是解释经文与旧注的著述形式,并非一部另行创作的经典。孔颖达的重要性,也不在于替代孔子或汉代注家,而在于组织、辨析并传递已经积累了很久的经学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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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敕编修不是一人独著

《五经正义》有朝廷主持的背景,由孔颖达领衔,多位学者参与。有关序文保存了谷那律、杨士勋、朱长才等人的参定记录,各经的参与者也不完全相同。因此,书上常见的孔颖达署名应理解为主持编纂的标志,不能据此把每段疏文都认作他独立撰写。

编修还伴随不同意见与校订。马嘉运曾批评其繁杂,要求修正,说明官方组织并未使学术分歧立即消失。编纂、审定与传播是相互衔接而不完全相同的过程,不宜压缩为某一天完成全部定本的单一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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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注与疏的不同层次

这套著作在已有注本上展开:解《周易》采用王弼、韩康伯的注,《诗》承接毛传和郑玄笺,《礼记》依据郑玄注,《春秋左传》承接杜预注,《尚书》采用当时题为孔安国传的本子。它们并不是五部由孔颖达从头重注的经书。

例如阅读《毛诗正义》,需要分清《诗经》本文、毛传、郑笺与唐代疏解。疏文既说明经义,也解释或协调旧注,所处理的是多层传承。把汉代郑玄的注释与唐人的解释分开,才能判断某一说法究竟出现在哪个时代,而不是一概归入“孔颖达说”。同时,也不能混淆不同经典所属的具体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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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官学用书到刊刻传统

《五经正义》被纳入国子监教学,使一套选定的解释体系取得官方地位。它折衷南北学说,既保存前人解释,又使教学有相对共同的文本依据;这种统一并不等于其他经说从此不存在。

其流传形式也经历变化。北宋自988年至994年陆续刊刻五经正义,采用单独刊印疏文的形式,并非今天常见的经注疏合排。后来的合刻重新配置各层文字。孔颖达留给后世的,因而既是一套经学解释,也是一项经由持续校勘、编排与教育制度维系的文化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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