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退场后的两种政治安排

1898年对西班牙的战争,并未使美国与菲律宾革命力量对未来政体形成共同方案。埃米利奥·阿奎纳多回国后重启革命,于6月12日宣布独立,并组织政府和制宪活动。革命力量在吕宋岛广大地区建立控制,希望结束外来统治,而不只是更换殖民宗主国。

美国与西班牙于1898年12月10日签署《巴黎和约》。第三条规定西班牙向美国割让条约划定范围内的菲律宾群岛,美国向西班牙支付二千万美元;第九条又把当地原住居民的公民权利和政治地位交由美国国会决定。菲律宾独立政府没有参加签署。对美西两国而言,这是战争后的领土安排;对坚持独立的菲律宾人而言,它没有代表他们同意接受美国统治。

参考:[1] [2] [4]

1899年1月的公开决裂

麦金莱于1898年12月21日提出所谓“仁慈同化”政策,以保护居民和建立良好政府的语言说明美国的统治计划。驻菲美军指挥官埃尔韦尔·奥蒂斯于次年1月4日在菲律宾发布相关文本,又试图用措辞较缓和的版本替换部分已经散发的副本。措辞的调整没有消除美国要求取得最高统治权这一实质。

1月5日,阿奎纳多发表宣言,否认自己曾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同意美国主权,抗议美国介入菲律宾行政,并重申菲律宾独立。宣言经政府刊物和《独立报》等渠道传播。双方矛盾因此早在2月的枪声之前就已经公开化:美国要求菲律宾力量承认新的殖民权威,阿奎纳多政府则认为自己正在保卫已经宣布的独立。

参考:[2]

马尼拉交火与条约批准

1899年2月4日晚,马尼拉附近的美军与菲律宾军队爆发交火。菲律宾历史机构的首枪纪念碑文把当晚开枪者记为美国第一内布拉斯加志愿兵部队的列兵威廉·格雷森。局部接触迅速发展为更广泛的战事。具体哨兵行动解释了战斗如何开始,却不足以解释为什么双方已处于争夺主权的军事对峙之中。

枪声响起时,美西《巴黎和约》尚未完成批准程序。美国参议院于2月6日同意批准,总统同日批准;西班牙于3月19日批准,两国于4月11日在华盛顿交换批准书。因而,条约签署、美国国内批准和两国交换批准书,是不同的法律步骤。它们也不等于菲律宾共和国接受了割让,更不等于美国已经实际控制群岛各地。

美国方面常把这场战争称为“叛乱”,这一名称预先承认美国拥有统治权;菲律宾独立力量则将其视为抵抗外来征服的战争。名称之争与交战双方争夺的政治地位相连,并非单纯的译名差异。

参考:[1] [3] [4]

从常规战转向长期抵抗

1899年2月至11月,菲律宾军队主要尝试以常规作战抵抗美军。美国拥有较稳定的军需补给和海上运输优势;菲律宾部队则面临武器、弹药和外援不足的问题。随着常规战损失扩大,菲律宾抵抗力量于当年末转向更多依靠游击作战。战争因此没有随着最初交火或一系列军事胜利迅速结束。

此后的征服与反游击战争深刻影响平民生活。美军焚烧村庄、强制集中居民及施用酷刑等措施,与战斗、疾病和粮食短缺共同造成严重灾难。这里的后果属于战争延续阶段,而不是2月4日单次冲突的伤亡。

1901年阿奎纳多被俘,1902年7月4日西奥多·罗斯福宣布战争结束并颁布大赦,但反抗美国统治的武装活动仍在一些地区延续。1899年的关键转折,是菲律宾共和国的独立建国进程遭遇美国的军事征服。西班牙的退出,并没有带来菲律宾独立的立即实现。

参考:[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