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系重组中的新学院
1952年的高等学校院系调整,把培养建设所需的专门人才置于突出位置。教育部侧重发展工科和师范教育,同时将分散在综合大学里的专业重新组合。调整后的综合大学着重保留文、理科。华东政法学院就是此次重组中成立的专门学院之一。它所接收的法律与政治系科,原先分属复旦大学、南京大学、安徽大学、震旦大学、上海学院、东吴法学院以及沪江大学、圣约翰大学。法律系来自前六校,政治系来自复旦、南京、沪江与圣约翰大学。
这项调整改变的不只是校牌:招生、专业、人事和课程被纳入统一计划,原先大学内部的学院、系、组结构也向系、教研室组织转变。私立与原教会大学也改为公立。理解华政的创办,应把系科集中与办学制度变动放在一起考察。
参考:[1]
转入学生与图书接收
首批学生徐建在2022年接受《新民周刊》采访时回忆,报到后即被派往沪江大学图书馆接收书籍。他当时是从复旦大学政治学系转入的二年级学生,负责从书架中挑出法律、政治类图书。筹备处随后另派一人配合,并表示会安排搬运。徐建也回忆,自己当时只学过一些专业课,选书仍显幼稚;除法律、政治类图书外,其他书籍没有过问。这段亲历者证言呈现了筹备中的一项具体工作:由转入学生参与选择新学院需要的藏书。
参考:[2]
定名、开学与最初教学
何勤华引述的1952年8月筹备文件已称魏文伯为兼任院长。他转录的华东教育部门10月25日通知称,新设院校定名已获中央教育部批准,院印10月29日起启用。他访问的首届师生则回忆,11月15日开学典礼在圣约翰大学旧址的交谊楼举行。
他转录的11月13日《文汇报》记载,学院培养行政、司法、监察干部;学生有旧校转入生和工农等新生。专科两年、本科三年,重视课堂讨论;一般学生侧重专业和俄语,工农兵干部偏重语文。
其叙述的11月8日典礼计划记有经费紧张和庆典器材不足,说明开学准备的物质困难,没有列出全校创办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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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课堂到教研组织
课程与学术组织的形成仍须分期。舒国滢对1953年院系调整后法理学教学的整理,列出华东政法学院的国家与法权理论教研室或组,并记录其自编《中国国家与法的历史参考资料》。其比较背景是1954年4月全国政法教育会议形成的院系格局。这组资料呈现的是开学以后早期教学建设的状况。
在当时的法理学教育中,苏联国家与法理论影响了教材体系以及对法律起源、本质、职能等问题的讲授。学院的教研组织与资料编写,处在这一共同的知识背景之中。这张表并未逐项列出华政的课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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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活动的后续实证
创办后数年的研究活动,可由当时报刊具体观察。1956年11月19日《人民日报》刊登新华社消息:华东政法学院学报编辑部组织上海法学界讨论法律遗产,缘起是学报第二期刊载的李良、刘焕文论文。二人主张新旧法律思想存在联系,部分旧有成果可以经过改造用于新法律。
讨论没有停在一致赞同上。洪文澜等人认为可以吸取的是旧法制的形式与法医技术经验,反对把旧法律思想作为遗产接纳。三十余名法律工作者讨论六小时,还涉及法律图书的搜集与利用。与会者谈及唐代法律和《洗冤录》,俞承修以法医经验说明古代文献的可用价值。学报、会议和文献整理的讨论由此构成了可见的研究实践;这一1956年的活动,应与1952年的设校阶段分开。
参考:[5]
延续与后来的更名
学校现行章程序言把创建追溯至1952年6月,并注明厦门大学法律系到1953年9月才并入。可见,后来概称的多校组建,并非都在同一天完成。学校经历1958年、1972年的撤并,以及1963年、1979年的恢复;2007年3月才获准使用华东政法大学之名。1952年的历史主体,仍应称华东政法学院。
参考:[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