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军统帅与战争结束
乔治·华盛顿(1732—1799)出身弗吉尼亚种植园家庭,早年从事土地测量,后参加殖民地军事活动并担任殖民地议会议员。1775年,第二届大陆会议选他为大陆军总司令,他于同年七月到马萨诸塞的剑桥接掌军队。这一军事任命发生在总统制度建立之前。
华盛顿并非依靠连续取胜赢得战争。1776年纽约战事失利后,他努力保存军队,再以特伦顿等战斗恢复士气。1781年约克镇胜利离不开法国盟军合作,不能归为个人独力完成。和平协议达成后,他于1783年12月23日在安纳波利斯向国会交还军职;辞去统帅职位与后来结束总统任期,是两次不同的权力交接。
制宪会议与第一届总统任期
战后,华盛顿逐渐认为邦联体制难以处理财政和共同事务。1787年,他赴费城出席制宪会议,并被选为会议主席。他在辩论中发言不多,却支持建立更有执行能力的联邦政府,会议结束后也推动新宪法获得批准。主持会议不等于单独起草宪法,各州代表的协商仍是制度形成的基础。
1789年,选举人一致投票支持华盛顿。同年4月30日,他在纽约联邦厅宣誓就职。这里的一致指选举人投票,而不是所有居民参加普选并一致同意。国家档案馆保存的就职记录还表明,国会联合委员会参与安排地点与宣誓程序;总统职位从开始就处于宪法和国会共同构成的制度环境中。
行政先例如何形成
华盛顿在首次就职演说中说明,总统有向国会建议必要措施的职责,同时把是否运用修宪程序回应社会疑虑的问题交给议员审议。他并未在这篇演说中提出一份详尽的政策清单,而是强调行政与立法各自承担责任。宣誓是宪法要求,发表就职演说本身却不是法定必要步骤,后者由实践成为传统。
白宫历史协会传记引述他致詹姆斯·麦迪逊的信,指出初创政府的许多举动都会成为先例。这种意识落实在任命和决策之中:财政部长亚历山大·汉密尔顿与国务卿托马斯·杰斐逊的意见并不一致,华盛顿必须作出选择。面对英法战争,他坚持中立方向,而非完全接受某一部长的倾向。1797年,他在第二任期结束后退休。
共和国理念的界限
华盛顿的公共形象不能脱离奴隶制。他在私人通信中表达过对逐步废奴的支持,却未把废奴作为总统任内的公开事业。1793年,他签署保障奴隶主跨州追索逃亡者的法律;1794年又签署限制美国参与奴隶贩运的法律。限制贸易与废除奴隶身份并不是同一件事。
他在总统任内继续使用被奴役者的劳动,还通过把他们轮流送出宾夕法尼亚州,规避长期居留可能获得自由的规定。这些实践与他对自由政府的赞颂并存。因而,他建立行政先例和主动结束任期的意义,应与当时共和国对自由和权利的排除性边界一并理解,而不是用任何一面抹去另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