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的政策部署
1978年,卫生部发出《关于加强计划免疫工作的通知》,要求在三年内普遍实施计划免疫。中国此前已经开展种痘、卡介苗和其他疫苗接种;新的部署把儿童接种推进为需要持续组织、记录和检查的工作。随后数年,卫生防疫部门围绕人员、接种程序与疫苗运输逐步建立配套制度。
同年9月20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急性传染病管理条例》,也把预防接种写进传染病预防措施。第九条规定,由各级卫生防疫站制定免疫计划并组织实施,各级卫生医疗单位承担接种。条例还明确,县及县以上医疗单位由预防保健科或防疫科负责传染病管理,县以下单位则由防疫组或指定专人负责。
这些部署中的期限是工作目标。计划免疫从启动到广泛覆盖,还要经过疫苗供应、接种人员训练、登记与冷藏设备的实际建设。1982年的全国工作规划,进一步把这些环节列为经常性任务。
接种卡、固定接种点与基层人员
地方已有的试验为新部署提供了做法。山东《淄川区卫生防疫志》记载,1974年岭子公社小口村试办预防接种户卡,张庄、黄家铺两个公社试办儿童单卡。1976年3月,当地举办一周学习班,训练接种理论和操作;全区设立133个接种组或接种点,各组配备注射器、针头和大冰瓶,开展定点接种。
淄川在1978年依卫生部通知开展计划免疫,接种记录与固定服务点由此进入新的工作部署。1982年全国规划要求建立、保管和使用接种卡册,按月或按季组织接种,并把制品发放、效果考核、异常反应处理和免疫监测纳入管理。儿童接种需要连续记录,才能把不同时间的接种活动衔接起来。
人员训练也按层级展开。规划要求省和地区卫生防疫站设置计划免疫科室,县站设置工作组,公社卫生院有专职防疫医生负责;卫生部举办全国讲习班,生物制品研究所与省级机构培训师资,地区培训县区人员,县再培训公社防疫医生和赤脚医生。
四种制品与质量检查
1982年规划把百白破混合制剂、麻疹活疫苗、脊髓灰质炎活疫苗和卡介苗列为重点,以四种制品防治百日咳、白喉、破伤风、麻疹、脊髓灰质炎和结核病。它分别提出1985年和1990年的接种率及疾病控制目标,并按城乡条件作不同要求。
接种数量之外,规划还要求检查免疫质量。例如,麻疹接种工作要抽查免疫后的抗体反应,并从现场抽检疫苗效价;卫生防疫部门须选择有代表性的地方开展监测,各省与生物制品研究所共同确定研究课题。规划把实验室检验、现场调查与基层接种安排在同一套工作之中。
参考:[3]
把疫苗送到接种点
冷链是这项工作的关键物质条件。1982年规划直言,当时冷藏运输系统很不完善,影响疫苗效价与免疫效果。它提出每年至少装备十分之一的县区,争取到1985年前为县防疫站配备专用冰箱或冷藏柜、为大队配备冷藏背包或冰瓶,再逐步向公社冰箱和省级冷藏车推进。生产单位也须解决从制造到收货单位之间的冷藏运输。
设备购置以后,还要有人保养维修,保证运转。地方的实施节奏可以从淄川看到:1986年区政府下发冷链装备通知,设立领导小组并制定运转管理办法;1987年,当地计划免疫冷链开始运转。此前接种组使用冰瓶的做法,与后来按管理办法运行的冷链系统,分别处在设备组织的不同阶段。
省级覆盖目标与后续专项行动
到1989年9月,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平洋区域委员会的会议记录已能呈现十余年建设的进展。中国代表报告,全国规划分别以1988年底和1990年底为期限,争取四种疫苗接种率在省级、县级达到85%。卫生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和世界卫生组织于1989年3月联合审评后,确认各省已达到第一个目标;县级目标仍在推进。
同一发言说明,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提供了资金与技术支持,冷链已覆盖全国约11亿人口中的9.3亿人。这是冷链服务所覆盖地区的人口规模。代表也指出,部分地区的接种工作仍不理想,目标疾病尚有局部暴发,扩大覆盖与改善实际效果须继续进行。
在这一基础上,特定疾病的防治又发展出新的行动。1996年《发病率与死亡率周报》回顾,中国在1990—1993年开展部分省份的脊髓灰质炎补充免疫,继而于1993年12月和1994年1月组织首轮、第二轮全国统一免疫日。1978年的部署启动了全国计划免疫,冷链完善、覆盖审评与脊灰专项行动,则在随后不同阶段逐步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