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会议建议到1611年印本
公历1611年,王室印刷商罗伯特·巴克在伦敦印行一部新的英文《圣经》,后来通常称为《钦定版圣经》或《詹姆斯王版圣经》。出版把此前数年的集体翻译变成可供教会及读者购用的书籍,随后又在印刷和使用中不断变化。
这项工作起于1604年初的汉普顿宫会议。清教徒学者约翰·雷诺兹提出重新翻译,英王詹姆斯一世同意推动。当时已有《主教圣经》和《日内瓦圣经》等英文版本;新计划沿用既有成果,同时要求核对原文。理查德·班克罗夫特参与组织译者和传达工作要求,委员会分设在威斯敏斯特、牛津和剑桥。
委员会如何交换译稿
三地各有两个翻译组,分担不同经卷。工作规则要求先由成员分别处理同一段落,再开会商定本组文本;完成一卷后送交其他组考虑,有争议处附上理由,留待进一步协调。疑难问题还可以向组外学者征询意见。这是规则所规定的协作程序,实际执行留下的材料并不完整。
《主教圣经》被指定为基本底本,在原文允许的限度内尽量少改;规则也准许采用丁道尔、科弗代尔和《日内瓦圣经》等较合适的译法。它同时要求保留传统教会用词,例如把相应词语译作“church”,而非“congregation”。对译者而言,文字修订既涉及古代语言,也涉及英国教会已经习惯使用的表达。
译者怎样解释自己的工作
初版所附《译者致读者》后来被归于迈尔斯·史密斯。这篇序言把工作描述为改进已有好译本、汇集各版长处,而非声称此前的英文译本一无是处。译者说明,他们把希伯来文旧约和希腊文新约放在面前,参看多种语言的译本与注释,并反复检查已经完成的文字。
序言还解释了边注的必要性。有些词语罕见,或存在不止一种有根据的解释,把另一种意义放在页边,可以提醒读者继续查考。译者也不要求同一意义永远只用同一个英文单词;在不改变意思的前提下,可以选择不同的合适表达。于是,一部用于共同阅读的译本,仍保留了词义判断和措辞选择的痕迹。
印刷形态与后来校订
巴克的1611年印本以对开本形式发行。斯克里夫纳对早期版本的校勘指出,正文使用哥特字体,译文为补足意义而增加、在原文中没有直接对应的词,则用较小的罗马体区别。后来常见的斜体标示,与这种早期排印办法有联系。读者翻开的页边还可见字面意义、不同译法和相应经文的提示。
早期印本存在排字差异和错误,日后的印刷者继续作出修改。1629年和1638年的剑桥版进行过校订;十八世纪又有1762年的剑桥版和1769年布莱尼主持的牛津版。这些工作涉及用词、拼写、标点、补入词的字体及页边资料。后世通行文本的具体字形和校订成果,因而不能一概归回1611年的初版;初次出版与文本逐渐整理,是相隔很久的过程。
教堂逐步购买新译本
初版题名页标明供教堂宣读,但没有一项随出版同时发出的全国堂区购书命令。芬彻姆研究教会巡视、法庭及堂区账册后发现,实际购置速度因教区而异。伦敦主教约翰·金于1612年9月要求各堂区购买;参与翻译并撰写序言的史密斯,则在1613年于格洛斯特教区推动购书。
新书的价格使部分堂区迟疑,有的说旧本仍完好,有的以贫困请求宽限。教会官员通过巡视、传讯和购书证明追查执行,一些地区的采用延续到1630年代。这种分批更换讲坛用书的过程,使《钦定版》逐渐进入公共礼拜;1611年的印行是起点,购置和日常宣读则依赖地方教会后续的行动。
参考:[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