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者重编礼仪

1549年,英格兰教会在爱德华六世统治下推出第一部《公祷书》。坎特伯雷大主教托马斯·克兰麦是编写工作的主要推动者,与其他神学人士把日常祈祷、圣餐和人生礼仪重新编排为英语文本。亨利八世与罗马教廷决裂后,拉丁语礼仪仍继续使用;1544年的英语连祷文和1548年附加于拉丁语弥撒的英语领圣餐程序,才逐步扩大了英语在公共礼拜中的位置。

新书大量取材于索尔兹伯里的礼式,编者又参考欧洲大陆的礼仪改革。奎尼奥内斯枢机的日课经改革,为简化每日祈祷提供了思路;科隆大主教赫尔曼名下的改革方案,也影响了圣餐和洗礼的安排。克兰麦通过翻译、删节和重组,把这些不同来源的材料编成适用于英格兰教会的礼仪。

参考:[2] [3]

用历表安排共同阅读

书前序言把旧制的问题说得十分具体:圣经读到几章便被节日、应答唱和其他材料打断,礼仪规则复杂,寻找当日经文往往比诵读还费工夫。新编历表因此承担了重要功能,把诗篇和圣经选读分配到每日礼拜,使神职人员能够按顺序带领会众聆听。

目录先列历表、晨祷与晚祷,再按教会年排列圣餐礼所用的集祷文、书信和福音,随后收入洗礼、坚振礼及儿童教理问答、婚礼、探病和安葬等程序。序言设想,主持公共礼拜只需这本礼仪书和圣经,既减少购书负担,也用一套共同程序取代不同地区沿用的礼式。

参考:[1]

圣餐中的会众

1549年本仍将圣餐称作通常所谓的弥撒,并保留祭坛、白长袍和礼服等安排。改变则体现在仪式的语言和参加方式上:神职人员须用英语宣读规定内容,会众按次序回应;圣餐先由主持者领受,再分给其他神职人员和信众,饼与酒均须分施。

礼文要求领受者反省自身行为,与发生争执的邻人和解。书末细则又规定,若没有人同领,司祭应停止举行圣餐。这些规定把共同领受、悔罪和教区成员之间的关系写进了日常操作,同时保留了不少熟悉的仪式形式。

参考:[1]

伦敦印坊的赶印

理查德·格拉夫顿和爱德华·惠特彻奇是主要承印者。两人已有印刷英语圣经的经验,也取得了宗教用书的印刷特许。1549年3月,两家印坊推出《公祷书》;随后继续重印,伍斯特的约翰·奥斯温也印行了版本,书籍供应因而不限于伦敦一处。

这项工程需要熟练排字工处理历表、栏线和红黑双色印刷。布莱尼对书帖的研究显示,两家印坊之间还存在以已印纸张作为另一版排印底本的联系。惠特彻奇和格拉夫顿的早期刊记分别写3月7日和8日,但刊记印好后仍可能继续印制前置书页,不能据此断言哪一版先一天上市。

参考:[2]

从印本到法定礼拜

《统一法案》为新书提供了强制推行的依据。法案1549年1月21日通过下院,3月14日获王室批准,并规定至圣灵降临节,即6月9日,普遍采用新礼式。这些日期沿用当时英国的儒略历。3月的印行、法案获准与6月的施行期限,是不同阶段。

印坊需要在期限前尽量向各教区供书,但实际能否做到每处都有一本,仍缺少确证。礼式转换也有先后:吉布森引用当时的编年记录,指出伦敦圣保罗及一些教区在四旬期已开始使用新书。法定统一通过印本、地方神职人员和具体礼拜逐步落实。

参考:[2] [3]

三年后的重新修订

第一版很快卷入进一步改革的争论。主张更大幅度改变礼仪的人士不满意其中保留的形式,马丁·布策等人提出批评。1550年另行出版的圣职授任礼补足了1549年本未收的内容;1552年又出现大幅修订的《公祷书》,并于11月1日起使用,圣餐程序尤其发生明显变化。

爱德华六世1553年去世后,玛丽一世恢复拉丁语礼仪,爱德华时期的统一法案随之被废除。1549年本的直接施行时间虽短,却留下了把共同礼拜组织成一部英语印刷书的具体范式,后续版本继续围绕这套文本和仪式次序进行调整。

参考:[3]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