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吉打官员到巫统领袖
东姑阿都拉曼·布特拉·哈吉(Tunku Abdul Rahman Putra Al-Haj,1903—1990)是马来亚联合邦及其后马来西亚的首任总理。他生于吉打亚罗士打,出身苏丹家庭,留学英国后曾任吉打官员。
1951年,他接替翁惹化成为巫统主席,推动与马华公会、印度国大党的合作。联盟赢得1955年联邦选举,他出任首席部长。独立运动既有他的领导,也有其他联盟领袖和马来统治者的参与。
参考:[1]
谈判与1957年独立
1956年,东姑率代表团赴伦敦谈判。2月8日达成的协议把1957年8月31日定为预期独立日期,并使联邦民选官员承担内部安全、财政、商业和工业方面的责任,同时筹设宪法委员会。谈判协议、制宪和正式独立是相互衔接而非同日完成的步骤。
1957年8月31日,马来亚联合邦独立,东姑成为总理。当时独立的主体是马来亚联合邦;新加坡、沙巴与砂拉越并不因此自动成为其组成部分,后来的马来西亚方案另有协商和制度安排。
马来西亚方案及其实施
1961年5月27日,东姑在新加坡提出让马来亚、新加坡、北婆罗洲、砂拉越和文莱加强政治经济合作的设想。马来西亚国家档案馆的说明把遏制共产主义影响、人口构成、经济发展及非殖民化列为政府考虑。
方案并非仅靠一次演说实施。唐纳德·斯蒂芬斯主持的协商委员会,以及调查北婆罗洲和砂拉越意见的科博尔委员会,都参与形成安排。东姑也主持研究委员会报告。1963年7月9日有关代表签署协定,马来西亚于9月16日成立,包括马来亚原各州、沙巴、砂拉越和新加坡,文莱没有加入。
参考:[3]
新加坡分离中的决定与协商
联盟政府与新加坡人民行动党的矛盾及族群紧张,使联合面临危机。1965年7月,东姑已向阿都拉萨表达让新加坡离开的意向。吴庆瑞7月20日的会议笔记则显示,阿都拉萨、依斯迈与新加坡方面具体讨论了分离、修宪、保密及法律起草;过程并非只有东姑一人的决定和执行。
8月9日,新加坡成为独立国家。东姑8月12日致澳大利亚总理孟席斯的信,把分离解释为相对于镇压李光耀的另一条出路,并请求支持新加坡加入联合国和英联邦。这封信保留了他为政策辩护的立场,而吴庆瑞的笔记揭示了双方协商的制度过程。
离任与政治遗产
东姑于1970年辞去总理和巫统主席职务,后来担任伊斯兰会议组织首任秘书长,1990年12月6日去世。他被纪念为“独立之父”;任内建立的联合及新加坡分离,也共同呈现了联盟协商的成果和局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