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教学到改革网络
安东尼生于马萨诸塞州亚当斯的贵格会家庭,后随家人迁至纽约州罗切斯特。她曾任教师,接触教师薪酬差异、禁酒与废奴活动。家中的反奴隶制聚会,也使她与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等改革者建立联系。
1851年,阿梅莉亚·布卢默介绍她与斯坦顿相识。此后她在纽约州为已婚妇女财产权和选举权收集签名、游说议会,并于1856年成为美国反奴隶制协会代理人。安排会场、印发材料和应对敌意听众,是这些活动的日常工作。
参考:[1]
组织建设与政治分歧
安东尼与斯坦顿在1860年代合作推动平等权利,并参与创办《革命》报。南北战争后的修宪争论却造成分裂:她们反对把男性选举权放在妇女之前,也使用了贬抑非裔的论辩,引起道格拉斯等旧日盟友的反对。
1869年,两人参与建立全国妇女选举权协会,争取联邦层面的妇女选举权修正案。1890年,该会与美国妇女选举权协会合并为全美妇女选举权协会;安东尼于1892年正式出任主席,1900年卸任,由凯莉·查普曼·卡特接替。
参考:[1]
1872年投票与审判
1872年,安东尼在罗切斯特投票,随后遭到起诉。她主张第十四修正案所确认的公民身份应包含投票权。1873年审判中,沃德·亨特法官拒绝把案件交由陪审团自行裁断,直接指示作出有罪结论,并处以100美元罚金。
亨特把公民身份与州规定的选民资格分开解释,也驳回安东尼出于善意而投票的抗辩。罚金未被收取,她也未因拒付而入狱,因而未能借人身保护令把争议带到最高法院。她继续组织活动至晚年,1906年去世,早于1920年第十九修正案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