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官与谏官

欧阳修籍贯庐陵,字永叔,早年通过进士考试,任西京推官,结识尹洙、梅尧臣等人。他以韩愈文章为重要参照,与友人讨论古文、诗歌和当时政事,写作活动从一开始就与官员之间的往来相连。

范仲淹遭贬时,他写信责问谏官高若讷未加辩护,因而被贬为夷陵县令。任县令期间,他反复翻阅旧案,发现判处存在失误,由此重视司法审慎。此后在谏院和地方任上,他继续讨论边防、赋敛及地方治理;庆历改革受挫后,又外任滁州等地。

参考:[1] [3]

朋党之辨与贡举文风

在《朋党论》中,欧阳修把基于道义的合作与追逐私利的暂时结合加以区别,劝君主不要仅因臣僚相互推荐就视其为有害集团。他用前代治乱论证自己的政治主张,文章直接回应庆历年间围绕官员任用与党人的争论。

嘉祐二年(1057),他主持贡举,反对刻意追求险怪艰涩的文体,黜落这类试卷,因而遭到部分应试者抗议。《宋史》把此事与考场文风的改变相联系,也记载他奖掖曾巩、苏轼、苏辙等后进;文学标准因此与考试选人发生实际联系。

参考:[1] [2]

史书与金石证据

奉诏修撰唐史时,欧阳修负责本纪、志、表等部分;他又以私人著述的方式编写《五代史记》,即后来的《新五代史》。两种修史活动的组织方式不同,不能把所有篇章都归作他独自完成。他的历史叙述重视人物行为、兴亡因果与褒贬。

他搜集周汉以来的碑刻文字和残存材料,比较其与传世记载的异同,形成《集古录》。这些工作让文章写作之外的实物文字进入历史考证。晚年自号六一居士,1071年致仕,翌年去世;郑州文物部门记述其于1075年葬于新郑,生前仕历与后来的墓葬纪念由此相接。

参考:[1]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