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与层叠的圣地

耶路撒冷既是居民生活的城市,也是跨越地域的宗教记忆中心。古城与城墙作为遗产对象,并不等于历代行政辖区,更不能与1947年提出的国际化区域混为一谈。1981年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是“耶路撒冷古城及其城墙”;该遗产认定本身不裁定城市主权。

西墙、圣墓教堂和七世纪兴建的岩石圆顶寺代表着不同传统对城市的理解。犹太教的圣殿记忆在罗马军队于公元70年毁坏第二圣殿后继续延续;基督徒将圣墓教堂与耶稣受难、安葬及复活相联系,穆斯林则在尊贵禁地及其建筑中传承自身的神圣历史。这些信仰归属不是同一种历史证据,也不自动转化为现代领土权利。

参考:[1] [2]

中世纪的交往与暴力

十一至十四世纪的耶路撒冷吸引朝圣者、学者、商人和工匠。希腊语、阿拉伯语、亚美尼亚语等语言的书籍与宗教物品,使城市进入远超本地的交流网络。市场把不同信仰的买卖双方联系起来,器物风格并不总能直接对应其持有者的宗教。

交流并未消除征服的暴力。1099年十字军攻城伴随着对居民的屠杀;圣墓教堂则先后经历破坏、东罗马时期修复和十二世纪重建。建筑的延续与改造说明,神圣空间不是静止的遗存,而会随战争、捐献和社群实践改变。

参考:[2]

奥斯曼与委任统治下的圣地管理

1517年耶路撒冷进入奥斯曼统治。1852年的苏丹敕令固定若干基督教圣地的使用与管理权,形成通常所称的“现状”安排。它处理的是具体教派在特定场所的权限,并非把整座城市分配给某个宗教。英国委任统治时期,圣地保护与进入权也被纳入治理;1924年的枢密院令把有关圣地的争议交由高级专员处理,而非普通法院。

参考:[3]

1947年的国际化方案

1947年11月29日,联合国大会第181(II)号决议建议把耶路撒冷设为由联合国管理的独立实体,即corpus separatum。拟议范围不只城墙以内,还包括伯利恒等周边城镇;因此这一方案的地理范围不能直接套用后来的市界。

方案规定非军事化、由居民选举立法机构、以阿拉伯语和希伯来语为官方语言,并保护各社群的教育、宗教活动与圣地进入权。最初拟运行十年后复审,并让居民表达修改意见。这是国际治理的制度设计,而不是一项后来已完整实施的安排。

参考:[4] [3]

分治、占领与未决地位

1948年战争后的现实是以色列控制西部、约旦控制包括古城在内的东部,国际化方案未能落实。1967年战争中以色列占领东耶路撒冷,随后将本国法律与市政管辖扩展至该地。1980年有关耶路撒冷的以色列基本法遭到安理会第478号决议否定。

1993年以色列与巴勒斯坦解放组织达成的原则宣言,把耶路撒冷列入永久地位谈判事项。由此,实际控制、国内法主张和国际安排一直是不同层面的问题;宗教共同体管理某处圣地,也不等于取得整座城市的主权。

参考:[3]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