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政治与重返公共生活
罗斯福出生于纽约州海德帕克,曾在哈佛大学学习历史,随后进入哥伦比亚大学学习法律,取得律师资格后执业。1910年,他以民主党人身份当选纽约州参议员,1913年获任海军部助理部长,1920年作为副总统候选人参加大选但未当选。
1921年的瘫痪性疾病使他的双腿长期失去正常活动能力。他在佐治亚州温泉镇推动康复与治疗事业,并在埃莉诺·罗斯福和政治伙伴的帮助下继续参与公共事务。1928年,他当选纽约州州长,经济危机期间的州级救济经验成为其1932年竞选总统的重要背景。
参考:[1]
新政措施与制度争论
1933年就任时,罗斯福面对银行倒闭、大规模失业和农场债务。他暂时关闭银行,推动紧急立法,并建立农业调整、公共就业与金融监管安排。政策由多个部门和项目组成,既包括眼前救济,也尝试重组市场规则与联邦责任。
1935年《社会保障法》建立联邦老年给付及对州救助、失业补偿制度的支持,覆盖仍有职业等限制。新政同时受到法院、国会与不同经济团体的挑战。1937年,罗斯福提出增加最高法院法官的方案,未获通过;同年开始的经济衰退又暴露复苏的脆弱性。他后来赢得1940年和1944年大选,成为任期超过两届的美国总统。
战争动员、国际构想与权利侵害
欧洲战争扩大后,罗斯福推动援助抵抗轴心国的国家。1941年1月,他在国会演说中提出言论、信仰、免于匮乏和免于恐惧四种自由,把国防生产与战后世界的目标联系起来。珍珠港遭袭后,美国进入战争,他与盟国协调军事行动,并支持建立新的国际和平组织。
战争中的政府权力也造成严重侵害。罗斯福于1942年签署第9066号行政命令,授权划定军事区域并排除居民,随后被用于强制迁移和拘禁大批日裔居民,其中包括美国公民。1945年4月12日,他在温泉镇去世,未能亲见欧洲战争结束及联合国正式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