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殖民土地政策到联邦立法
南非的土地剥夺早于1913年。殖民征服、保留地划定和各地限制黑人土地权利的措施,已经造成广泛的不平等。1910年南非联邦成立后,以白人利益为中心的政府把土地和劳动力问题纳入统一立法;黑人居民未能平等参与决定这些制度的政治过程。
1913年第27号法案由联邦议会通过,6月16日获得总督批准,6月19日首次刊于特别政府公报并开始施行。它把购买、租赁和其他土地权益交易置于种族分类之下,为日后更广泛的空间隔离提供了法律基础。这一立法阶段早于1948年国民党执政后的种族隔离制度扩张。
限制交易,而非统一取消所有旧权利
法律第1条规定,未经总督批准,在附表划定区域以外,原住民与非原住民之间不得进行有关土地或土地权益的购买、租赁等交易;在附表区域以内,非原住民取得土地同样受到限制。违反规定的交易无效,并可招致刑罚。附表中的原住民地区约占南非土地面积的7%,远少于黑人居民的人口比例。
限制并非毫无例外。第8条保留若干既存购买、继承和租赁安排,并设有市镇土地等例外;涉及好望角省选民财产资格的限制,也受特别保障约束。奥兰治自由邦则保留原有的严厉法规,并将分成佃作纳入租赁限制。各地法律基础和执行方式不同,黑人农民所承受的即时冲击也有差别。
失去租地选择的农户
土地制度同时改变劳动关系。以交租或分成交付收成换取耕作权的农户,可能被迫接受替白人地主提供劳役的条件,或离开原有农场。法律给农业雇工留下的居住空间,并不等于让独立耕作者拥有同样的选择。出租者和佃农也曾以变通安排延续租佃,因此实施过程比单一禁令更加复杂。
索尔·普拉特杰在《南非原住民生活》第四章记述,1913年7月他走访瓦尔河两岸,遇见被逐农户携家人与牲畜寻找新住处。书中的戈巴迪拒绝把自己、妻子和耕牛一并交由地主支配,随后被限令离开;迁移途中,他的婴儿死亡,家人不得不在夜间秘密安葬。这是反对该法的当事人所记录的个案,揭示了法律、地主要求与家庭生计之间的联系。
抗议与隔离制度的延续
南非原住民国民大会在法案审议时组织抗议,并向主管官员交涉。法律通过后,该组织筹集经费,1914年派约翰·杜贝、普拉特杰等人赴英国申诉,但未能促使英国政府推翻这项法律。普拉特杰的调查和著述则把被逐农民的处境带入更广泛的公共讨论。
法律还规定成立土地调查委员会,为进一步划界提出建议,说明1913年的附表并非整个隔离制度的最终版图。1936年相关土地立法继续调整并强化这一安排。1913年法的关键影响,在于把不平等的土地格局与交易禁令、劳动力控制连接起来;它最终于1991年被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