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专门学校走向大学
1907年,医学校长古德蒙杜尔·比约恩松(Guðmundur Björnsson)推动议会要求政府提出大学法案。哈内斯·哈夫斯泰因(Hannes Hafstein)领导的政府交由三校负责人筹拟,他们是比约恩松、神学校长约恩·赫尔加松(Jón Helgason)及法学校长拉鲁斯·H.比亚尔纳松(Lárus H. Bjarnason)。制度设计参考了挪威克里斯蒂安尼亚大学的法规。议员哈内斯·索尔斯泰因松认为,旧校规模太小,而哥本哈根的学习条件和资助更有吸引力;合并也是挽救本地职业教育的一条出路。
1909年7月30日,国王弗雷德里克八世批准《创办大学法》。法律指定校址为雷克雅未克,由神学、法学、医学三院承接原有学校,再增设教授哲学、冰岛语文及历史的哲学院。第33条同时规定,大学须待预算拨款才开始运作。
拨款、成立与开学
1911年6月7日的追加预算法,规定大学在当年6月17日举行成立典礼,同时列入3450克朗追加款,并规定大学教师按新法计算的薪资从10月1日起算。这笔数字是追加款项,并非大学一年的全部经费。
6月10日,教师选出首任校长比约恩·M.奥尔森(Björn M. Ólsen)。6月17日中午,成立庆典在议会下院会堂举行,日期与约恩·西于尔兹松诞辰百周年相合。教学在10月初展开,首学年的开学式于10月2日举行。
招生与共同治理
首学年开始时登记41人,学年内增至45人,其中医学23人、法律17人、神学5人,哲学院尚无登记学生。1909年法规定,取得中学毕业资格或同等学历、品行无瑕者,无论男女,均可缴纳15克朗注册费入学,外国申请者可由大学理事会核准。注册后还须向所选学院报到,转换学科也要重新登记。
校长由全体教师在教授中选举,任期一年;校长与四院院长组成大学理事会,各院院长同样由本院教师选出。教授的正式任命仍属国王权限,教师自治与政府任命并存。
课堂之外的专业训练
1912年10月9日公布的校规,把各院的课程、教学方式和考试程序具体化。课程计划由学院制定,须列明讲授、问答和练习的安排,各院提交的学期课程表由校长核查后合并印行。
医学训练需要议会楼以外的场所:校规安排化学实验在国家化学实验室进行,药物配制在雷克雅未克药房练习,临床教学则利用大学免费诊疗和附近医院。解剖和外科课程包括遗体操作,部分细菌学及卫生学实验仍以条件许可为前提。哲学院的冰岛语课程要求阅读、解释古今文献,历史教学则强调依据史料,所用方法不限于听讲。
神学课程包括《圣经》释读、教会史和牧职训练,考试除笔试、口试外,还要求学生公开进行教理问答并在教堂讲道。法学院开设民法、刑法、宪法、诉讼法及法律史,职业考试把书面作答同口头考核结合,法律史仅设口试。
参考:[3]
公共经费与学术联系
1912年校规要求政府每年拨付预算核定款项,大学理事会管理校产与基金,并在次年2月底前向政府报告收支。理事会还分配购书款、教材出版酬金和学生补助;助学金与房租补贴面向勤学、守纪而贫困的学生,申请须附经济状况证明。校规还要求每年出版年报,说明校务、馆藏、基金及经费的使用,让教学之外的机构运行留下连续记录。社会捐资也进入学校:1893年设立的冰岛大学基金于1912年移交大学,数额为5694.02克朗。
大学的知识联系并未因本地设校而与海外切断,首批十一位常任教师均曾在哥本哈根大学学习。1909年法规定讲座向公众开放,取得博士资格者也可通知理事会后在本专业讲学;申请博士学位通常须提交论文,经学院审查后印行,并在大学公开答辩。
研究设施与独立校舍
学校最初借用议会楼下层办学。1917年,斯特凡·约恩松(Stefán Jónsson)主持建立细菌学与病理学实验室,最初设于劳法斯路25号地下室。1940年6月17日,新大学主楼举行落成典礼。
参考:[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