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士顿危机与费城会议
波士顿倾茶事件后,英国议会于1774年通过一系列强制法案,关闭波士顿港并改变马萨诸塞的政府安排。其他殖民地把对波士顿的惩罚看作自身权利面临的威胁,派代表到费城商议共同回应。第一届大陆会议于9月5日在木匠厅开幕,至10月26日结束,参加者共五十六人,来自十二个殖民地,佐治亚没有派代表。
会议把分散的殖民地抗议汇集到同一协商场合。代表们主张撤销损害殖民地权利的法令,仍以英国臣民的身份提出要求;会议后来签署的抵制协约由主席佩顿·伦道夫领衔,也明确宣示对国王的效忠。
殖民地权利与议会权力的界线
10月14日通过的《宣言与决议》以自然权利、英国宪制及殖民地特许状为依据,要求保障生命、自由、财产、陪审审判以及和平集会和请愿。其具体矛头包括为筹款而征税、扩大海事法庭权限、把殖民地案件移送海外审理,以及未经当地立法机关同意的和平时期驻军。
代表们认为殖民地居民在英国议会没有代表,税收和内部政务应由各殖民地立法机关处理,仍保留国王原有的否决权。同时,他们接受真正为调整帝国外部贸易而制定的议会法规,但拒绝借贸易法规在未经殖民地同意的情况下筹措税收。这种安排既限制议会的权力,也保留了帝国内部的商业联系。
参考:[2]
分期实施的贸易抵制
10月20日,代表签署通常称为“大陆联合”的《联合抵制协约》。协约规定自12月1日起停止从英国、爱尔兰进口货物,并限制经第三地转运的相关商品;消费抵制则配合进口禁令实施。停止出口的期限推迟至1775年9月10日,若相关法令届时仍未撤销,就停止向英国、爱尔兰和西印度群岛输出商品,同时保留向欧洲出口稻米的例外。抵制因此具有不同起始日期、地域与商品范围。
协约还规定停止输入及购买12月1日以后输入的被奴役者,退出奴隶贸易;条文没有释放殖民地内已经受到奴役的人。其他条款鼓励羊毛生产、节俭和本地制造,要求商人不得利用货源减少抬高价格,将日常消费与经济压力联系起来。
参考:[3]
从共同决议到地方执行
协约第十一条要求各县、市、镇由具有当地议会选举资格的人选出委员会,监督抵制执行。委员会多数认定某人违约后,可以在报刊上公布事实,促使其他人停止与其交易。通信委员会还负责检查海关记录并交换信息;对于拒绝加入或违反协约的殖民地,签署者同样承诺中断往来。这样的执行机制依靠地方组织、信息公开和商业排斥,而非一支统一的行政队伍。
会议计划向国王和英国人民陈述诉求,并在问题未获解决时再次召开大陆会议。它留下的直接成果,是共同的权利纲领与跨殖民地的抵制网络。1775年的战争和第二届大陆会议随后改变了政治局势,1774年的会议本身仍把撤销法令、恢复与英国的关系作为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