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京交涉与新设衙门

1860年议和后,外国公使驻北京,使对外交涉更直接进入京城日常行政。奕訢等人的设署奏议指出,各国事务此前由外省督抚奏报军机处;军务与外交头绪同时增多,容易延误,因此要求在北京设置专办外国事务的公所。1861年,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成立。

奏议仍沿用清朝既有的官署语言和人员安排,由王公大臣领衔,并使相关军机大臣兼管。最初甚至设想,待战争平息、外国事务减少后即可裁撤,把事务交回军机处;实际持续的交涉需求,使这一原拟可撤的安排成为长期运作的机关。

参考:[1] [2]

兼任大臣、章京与同文馆

初设时,主办大臣人数有限,随着交涉增多而扩充。奏议拟从内阁、部院和军机处等处挑选满、汉司员轮班办事,借用军机处已有的文书与值班经验。总署的工作因此并非由一个专任“外交部长”独自承担,而是多位兼任大臣与办事人员共同处理。

1862年,同文馆设于总理衙门之下,培养外语专门人才;此后语种和科学课程逐步扩展。第一历史档案馆公布的考叙资料,涉及教师接收、学生招收、考试和奖惩,显示翻译能力要通过持续办学和考核形成。语言训练成为外交机关维持日常交涉的一项组织工作。

参考:[1] [3]

出使筹办与1901年改组

总署也参与中国官员出洋和使节派遣的筹备。斌椿旅行、志刚和孙家谷随蒲安臣出访,以及后来筹派常驻使节,代表了不同阶段的安排。旅行考察、特别使团和常驻使馆各有任务,不能把前一次出洋就当作一套常驻外交网络已经建立。

1901年7月24日,清廷下令把总理衙门改为外务部,班列六部之前。外务部承接条约、疆界和使节等交涉,范围还包括通商、海防、关税、邮电及传教事务。机关名称和地位的变化,标记了晚清中央外交组织的一次重组,而非另一个政权从这天开始。

参考:[1]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