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殖民劳工管理到城市边界
通行证制度并非一部始终不变的法律。在不同地区和时期,雇主开具的离开许可、城市居住证、求职许可及后来统一的登记册,都可能被称为通行证。其核心是让行政机关和警察决定非洲黑人能否进入、停留或工作于特定地区,而不只是证明持证人的姓名。
这类限制早于1948年国民党执政。殖民时期,开普地区曾以书面许可约束科伊科伊人离开雇主农场;十九世纪后期的钻石和黄金开采,又把劳工登记、矿区住宿及通行限制结合起来。矿业需要大量非洲劳动力,却限制工人与家属在城市自由生活。1910年南非联邦成立后,原有的种族化劳动与迁移控制没有随政治统一而消失。
1952年的法律重组
1948年以后,通行证成为种族隔离政策日常执行的重要手段。1952年的《原住民废除通行证及证件协调法》虽然以“废除”为名,实际用统一的登记册取代分散证件,记录身份、就业、合法居住地、纳税及必要的城市停留许可。证件整合并不等于取消迁移限制。
登记册与居住许可也不是同一文件。前者集中记载个人情况,后者涉及特定地区的居留或求职资格。1952年的《原住民法律修正法》强化城市流入管制,通常不准无相应资格或许可者在城市停留超过72小时。就业需求因此与居住资格相连:人在城市工作,并不意味着本人及家属取得不受限制的定居权。
对妇女的扩展经历了不同阶段。1952年立法后,地方许可和登记册逐步发放;直到1963年2月1日,非洲妇女普遍持有登记册的强制要求才正式实施。把1952年立法、1950年代发证和1963年全面强制混为一谈,会掩盖执行过程及抵抗运动造成的延宕。
反通行证运动与家庭生活
反对者不仅抗议检查时的屈辱,也反对逮捕、失业和家庭分离的风险。妇女一旦因证件问题被拘押,照顾儿童和维持家庭生计都会受到影响。南非非洲人国民大会妇女联盟与南非妇女联合会组织城市抗议,农村妇女也通过拒领、退还或焚毁证件抵抗。
1956年8月9日,约两万名不同种族背景的妇女向比勒陀利亚联合大厦游行,要求结束通行证限制。1960年,反通行证抗议又成为沙佩维尔惨案的直接背景,警察开枪造成69人死亡。随后宣布的紧急状态及对非国大、泛非主义者大会的取缔,压缩了公开组织群众抗议的空间。通行证遂成为种族隔离国家强制力最鲜明的象征之一。
1986年的拆除及其界限
1986年的变化应按法律对象分别理解。《废除人口流入管制法》于6月24日获批准、6月27日公布,7月1日生效,撤销或修改针对黑人的人口流入管制条款,并删去部分强制迁移规定。它同时调整非法占地管理法律,把有关规则改为不分人口类别适用,说明取消种族化流入管制与取消一切居住管理并非一回事。
同年7月23日,随身携带通行证和应警察要求立即出示证件的刑事强制发生改变。制度拆除因此不能只归结为某一天把所有身份证明文件作废。黑人仍面临住房、土地和政治权利方面的不平等;当时全国仍处于紧急状态。1986年终止的是种族隔离的一套关键管制工具,而不是种族隔离国家及其全部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