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学校走向长期组织
穆罕默迪亚(Muhammadiyah)是发端于荷属东印度日惹、后来在印度尼西亚发展的伊斯兰社会宗教组织。它所指的是持续运作的团体及其事业网络,而不是某一所学校、医院或一次成立大会。其宗教取向强调《古兰经》、圣训与改革,并把教育和社会服务纳入宗教实践。
组织的官方历史把起点追溯到艾哈迈德·达赫兰在家中开办的学校。1911年正式创办的这所小学,使教学能否延续成为现实问题;师生与同道提出建立组织,以免学校只依靠创办人个人。穆罕默迪亚于1912年11月18日成立,但荷属东印度政府直到1914年8月22日才以第81号决定承认其法人地位。创办与殖民政府认可,是两个不同的步骤。
早期活动受殖民法规限制,组织后来才逐步向日惹以外扩展。达赫兰1923年去世后,领导权由其他人接续。学校因而不再只是个人讲学的场所,而成为能由组织长期承担的事业。
地方网络、代表大会与事业经费
2005年第45届代表大会通过的章程,展示了这种组织化的制度形态:从基层会员单位、地方分支,到县市、省和中央,分别设置领导机构;教育、卫生和其他工作又由专门的委员会或机构承担。地域层级与专业分工相结合,使地方活动能保持联系,而不必全部由中央直接办理。
这部章程规定,代表大会是最高议事会议,原则上每五年召开一次,并选出中央领导成员。各级领导须提交发展与责任报告;议事先争取协商一致,不能达成一致时才投票。自治组织可以处理自身事务,但其章程和管理仍须处于穆罕默迪亚的制度框架之内。
经费也不限于一次性募捐。章程列明会费、捐款、宗教慈善捐献、瓦克夫财产、遗赠和事业收入等来源,并要求财产用于组织的服务与活动。这些规定说明其筹资和问责方式,不等于证明每一所机构在实际经营中都完全相同。
参考:[2]
妇女教育不是附带活动
妇女团体阿伊莎组织(‘Aisyiyah)使教育网络进入家庭、劳动和社区生活。其官方传记记述,西蒂·瓦利达,也称尼亚伊·艾哈迈德·达赫兰,面向日惹妇女组织宗教学习,并在蜡染女工下班后的晚间教她们读写。她还设立女生寄宿教育,安排学生接触养老和孤儿照护,而非把学习局限于课堂。
1917年正式形成的阿伊莎组织由妇女自行管理,置于穆罕默迪亚之下。第一任负责人是西蒂·巴里雅,而非作为主要倡导者的瓦利达。这个区别表明,妇女事业既有创办人的推动,也形成了自己的领导与人员培养机制。它把识字、宗教讲习和社会照护连在一起,使妇女不只是教育的接受者,也成为教师和组织者。
医疗与救济的共同传统
医疗事业也从救助困苦者的宗教责任中发展出来。穆罕默迪亚的机构回顾把1923年的PKO医疗服务视为重要起点,并指出达赫兰与基艾·苏贾的推动作用。PKO的印尼语名称为Penolong Kesengsaraan Oemoem,其理念不限于诊治疾病,也包括孤儿照护及对贫困者的援助。
阿伊莎组织后来同样经营医院,使妇女组织的活动不限于讲道与集会。学校、医疗和救济由此成为同一组织传统的不同实践。不过,官方纪念叙述所强调的普遍关怀,应与各机构的具体服务能力区分:拥有慈善宗旨,并不自动说明所有服务都免费,也不能据此认定这一民间网络替代了国家的公共卫生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