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役与互惠的印加背景
“米塔”来自克丘亚语 mit’a,意指轮次或轮流承担的时段。在印加统治下,家庭按照规定提供一定时期的劳动力,用于耕作、道路与桥梁建设、军事服务及其他国家事务。它是一种劳动义务,并非单指采矿,也不是某一次征发行动。
印加国家在征用劳动的同时提供食物和其他物资。这种安排借助安第斯社会的 ayni,即互惠观念:共同体成员相互支持,劳动与供给形成往复关系。不过,国家征调与邻里之间的互助具有不同权力结构;米塔包含服役义务,互惠并不等于劳动者可以自由决定是否参加。
殖民当局重组劳动力供给
西班牙征服后,殖民者利用既有轮役办法征用原住民劳力。1570年代,秘鲁总督弗朗西斯科·德·托莱多把波托西矿业米塔纳入更系统的殖民行政:集中村落、登记纳贡人口、征收货币贡赋和分配劳工彼此配合。村社及其首领承担输送劳工的责任,矿业经营者获得由国家权力保障的劳动力。
米塔劳工称为 mitayos,其报酬低于较自由雇工的工资。工人携家庭和物资远赴矿区,收入又须支付贡赋及生活费用,村社因而负担了部分劳动力供养成本。形式上存在工资,没有消除征调的强制性;制度的主要受益方向已从印加国家的劳动与再分配体系,转向殖民财政和矿业经营。
矿山之外的多种米塔
波托西银矿和万卡韦利卡汞矿是米塔史的重要场所,但殖民米塔也存在于畜牧、纺织作坊、农业和城市服务中。不同地点的期限、征调对象与执行机关并不一致。
维尔加拉·奥尔梅尼奥和基罗斯·丘埃卡以17世纪邦邦高原的牧场、作坊账册同利马的市政记录作比较。在邦邦,家庭成员相互替代,妇女、老人和儿童也参与承担劳动负担;在利马及沿海,市政当局分配来自不同村落的劳工,米塔与奴役劳动、雇佣劳动并存。部分劳工服役结束后留居城市,征调因此也改变了人口居住与谋生方式。
参考:[4]
强制、市场与村社的应对
米塔义务有时可以折银,或以支付替代劳工费用的方式履行。这并不必然意味着摆脱强制:吉尔·蒙特罗研究的新世界圣安东尼奥矿区没有本地米塔征调,却吸引了需要挣钱缴纳贡赋及履行原乡义务的移民。“自由雇工”与米塔劳工的差别,主要涉及工作地点、任务和报酬的选择,未必代表完全自由的劳动力市场。
逃离原村、留居城市、支付替代费用和通过首领交涉,构成不同的应对办法。殖民米塔在19世纪独立战争时期被法律废除;而它留下的家庭负担、人口迁移和地方差异,远比单一矿山的服役名额更为广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