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会谈到有社规的团体
森有礼于1873年从美国回国后,向西村茂树等人提出共同研究、交流学问的组织设想。他在1875年的周年演说中回顾,经过数次会谈,社规直到1874年2月才确定;成员原曾推举福泽谕吉为社长,福泽推辞后由森承担。
“明六”取自明治六年。社规把促进教育、交换意见和增广知识列为目的,成员包括津田真道、西周、中村正直、加藤弘之等。影山昇利用加藤弘之日记与西村回忆,区分最初会合、团体命名和规则确定的阶段,因此筹组年份与正式运作时间需要分别理解。
参考:[1]
演说怎样向社外开放
早期会合主要由成员相互讨论,后来加入日语演说及听后批评,并将部分讲话刊入《明六杂志》。福泽在回忆中描述,曾在聚会时站到桌旁作一段演说,以实际示范回应日语是否适合公开讲话的疑问。
1875年2月的报纸广告开始招募社外听众,约定每月一日、十六日开会,限发三十张入场券,每位收八钱。演说由成员轮流承担,题目涉及贸易、文字、夫妇关系、刑罚等。刊物再把现场发言传到未到场的读者手中,形成会场与出版相互配合的传播方式。
管制下的停刊选择
1875年6月公布的谗谤律与新闻纸条例加强了对出版的处罚及责任要求。9月的社内会议讨论是否继续刊物,森有礼赞成续刊,福泽提出停刊议案;据影山昇所引当时报纸,十三名出席者中九人同意停止出版,四人反对。
刊物仍在当年10月和11月发行,最终停在第四十三号。公开演说也停止,但成员此后仍有会食和交往。明六社的讨论推动译介知识与公共议题传播,成员之间却一直有不同判断;把它理解为所有成员持同一政治主张的团体,会遮蔽这些具体争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