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教区与巴拉索因
马洛洛斯是菲律宾布拉干省的一座城市,也是该省首府。它以1898至1899年革命政府的驻地和制宪会议所在地闻名;“马洛洛斯共和国”是菲律宾第一共和国的通称,不是这座城市单独建立的城邦。
当地教区由奥古斯丁会于1580年设立,早期竹木、茅顶教堂后来发展为石造教堂与修院,历经火灾和地震修复。巴拉索因原属马洛洛斯,1859年分出,1903年重新并入。因此,革命会议所在的巴拉索因教堂与曾作为总统办公处的马洛洛斯修院,是两个不同的建筑地点。
地方女性与公共生活
1888年12月12日,一批马洛洛斯青年女性向总督瓦莱里亚诺·魏勒请求开办教授西班牙语的夜校。这项地方教育诉求引起黎刹注意,他给她们写信。女性争取学习机会的行动,使马洛洛斯在成为革命政府驻地之前,已与改革时期的公共讨论相联系。
革命政府进驻后,宗教建筑与私人住宅获得了新的政治用途。阿奎纳多从1898年9月起在马洛洛斯修院办公;市政府的遗产介绍还记载,利诺与玛丽亚·雷耶斯宅邸曾供马比尼办公。国家机构由此嵌入原有城镇空间,而非另建一座与地方社会隔绝的首都。
议会与共和国宪制
1898年9月,革命议会在巴拉索因教堂召开,由佩德罗·帕特诺主持,费利佩·卡尔德隆是宪法的主要起草者。宪法文本的议会署记日期为1899年1月20日,阿奎纳多发布命令的署期为次日;1月23日,共和国成立典礼在巴拉索因举行。
宪法宣布主权属于人民,区分立法、行政和司法权,并列举言论、结社、请愿及人身保障。部长须向议会负责,地方事务则原则上由相应地方机构管理。它表达了把革命权力转为代表制政府的制度目标。
文本也保留战时与过渡安排:第99条允许政府在议会休会期间处理法律未规定的紧急问题;第5条虽提出宗教自由与政教分离,第100条却暂缓执行该条。这些条文显示,宪法原则与即时实施并非完全重合。
失去首都地位之后
1899年3月底,阿奎纳多离开马洛洛斯。3月31日美军占领此地,原总统驻地所在建筑遭菲律宾军队焚毁,随后成为阿瑟·麦克阿瑟的驻地。革命政府在马洛洛斯办公的阶段至此结束,城市的地方生活与其短暂的全国政治中心身份不再重合。
此后教堂逐步修复,巴拉索因教堂和修院于1973年获列国家历史地标;马洛洛斯历史城镇又于2001年获得相应认定。保存下来的教堂、住宅与教育活动遗址,共同承载了革命、宪政和地方社会的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