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会参考书的起点
1800年,美国联邦政府迁往华盛顿的法律安排中拨出5000美元,为国会购书。国会图书馆由此起步,早期藏书服务于议员的参考需要,地点与国会大厦相连。1812年第一部分类目录列有3076册书和地图、图表等资料,显示早期收藏已包含不同材料。
1802年的立法安排确立由总统任命馆长的方式,国会也通过联合委员会参与监督。图书馆的组织因此和国家立法活动密切相连,同时又与总统任命及联邦行政安排发生联系。
参考:[1]
战火、藏书与重建
1814年,英军焚烧国会大厦,图书馆收藏遭到毁坏。国会随后购入托马斯·杰斐逊的6487册私人藏书,1815年的这次购藏成为重建的重要基础。杰斐逊的收藏覆盖多个知识领域,使机构能够从狭义的议事参考书进一步扩展收藏范围。
1851年另一场火灾毁坏约35000册书,包括杰斐逊旧藏的很大部分。1853年,国会大厦内改建的防火铁构书库开放,试图回应保存安全的需要。经费、建筑和收藏保护与购书共同构成图书馆实际运作的条件。
版权送存与专门馆舍
1870年,联邦版权登记与送存事务集中到国会图书馆。持续到来的出版物,使收藏增长和馆舍不足之间的矛盾更加突出。馆长斯波福德争取建立独立馆舍,今日称杰斐逊大楼的建筑于1897年向公众开放,成为机构从议会附属收藏走向国家文化设施的一部分。
图书馆也通过购买、交换、赠与及政府资料等途径取得收藏。送存并不表示它拥有美国出版的每一本书,入藏仍包含选择和管理。地图、乐谱、照片、手稿与录音等材料,使其收藏能够支持印刷文化之外的历史研究。
立法研究与公众使用
国会研究处是图书馆内专门为国会提供研究分析的单位,法律图书馆则提供外国法、国际法和比较法等资料支持。版权局与馆藏、保存及读者服务也分别承担不同职责,不能把整个机构理解成一个对外借书的大厅。
公众研究者按照阅览规则办理带照片的读者证,在馆内使用资料。图书分布在国会山馆舍与其他保存设施,普通读者通过工作人员调取,书库并不采用一般公共图书馆的开放书架方式。目录检索、数字收藏和阅览服务把保存于不同地点的材料带入研究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