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成立与首批许可

劳伦斯·莱斯格、哈尔·阿贝尔森和埃里克·埃尔德雷德于2001年创办知识共享。2002年发布的首批CC许可,为希望预先允许他人利用作品的创作者提供标准化文本。

这项工作以著作权为基础:作者不必在保留一切权利与完全放弃权利之间二选一,而可以明确允许哪些利用。它与把所有创作都交给同一个机构统一管理不同。

参考:[1] [2]

不同工具解决不同问题

CC的六种核心著作权许可都包含署名要求,并以非商业、禁止分享改编或相同方式共享等要素形成不同组合。仅写“采用CC”不足以说明实际允许什么,还要辨明具体许可及版本。

CC0供权利人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作公有领域贡献,Public Domain Mark则用于标记已处于全球公有领域的作品。贡献工具、状态标记和保留著作权的许可具有不同作用。

参考:[2] [3]

授权来自作品权利人

创作者无须先向CC登记,便可把适当的许可用于自己有权授权的材料。具体作品的许可由权利人授予,组织不会仅因作品使用CC标记就成为它的著作权人。

CC提供法律文本、使用说明和技术工具,却不替每位作者逐件核实权属,也没有普遍权限代表他们另授许可。需要超出既有授权的利用,仍应向有关权利人确认。

参考:[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