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革新方针到成套措施

1986年越共六大认可革新方向后,越南仍存在官定价格与市场价格并行、国有企业亏损依靠补贴等问题。局部放宽经营限制,没有立即消除财政和货币失衡。1989年的转折,在于改革不再只调整个别生产单位,而同时改变价格信号和资金约束。

越南政府的历史回顾把1989年3月中央全会同建立全国统一市场、承认多种经济成分长期存在联系起来。此后又调整黄金经营和进出口管理。因而,这一年的变化应理解为一组相互关联的政策实施,而不是把1986年的大会决议换一个日期重述。

参考:[1] [3]

价格、汇率与利率共同调整

里德尔与特利指出,1989年取消双轨价格安排,把越南盾贬值到接近市场汇率,并提高利率,使实际回报转为正值,同时放松外汇与贸易规则。价格放开使生产者更直接面对供求变化;汇率调整则减少官方兑换价与实际交易价之间的落差。

提高利率与放松商品价格并不矛盾:前者试图增强持有本币资产的吸引力,后者改善生产和流通的激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回顾将这些措施并列为稳定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没有把抑制通胀简单归因于再次冻结所有商品价格。

参考:[1] [2]

企业自主权需要新的约束

国有企业获得经营空间,并不意味着国家继续无条件承担损失。政策减少生产资料补贴和优惠信贷,要求企业更多以经营收入覆盖支出。政府回顾还列出取消面向干部职工的粮食、必需品实物补贴,并通过工资补偿的做法,显示改革同时改变了企业成本和居民收入的组织方式。

调整的代价并不均匀。越南官方总结承认,这一阶段部分国有企业、手工业合作社停滞或关闭,职工离开企业,信用合作机构也发生危机。企业退出、就业转换和公共服务压力,都是宏观稳定之外不能省略的社会后果。

参考:[3]

通胀下降不是一次完成

改革后的总体方向是通胀显著下降,但稳定并未在1989年当年彻底完成。越南政府回顾所列1990年通胀仍为67.4%;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2018年回顾则把1993年的年度通胀概括为约8%。不同年份的结果,不能都算作1989年即时取得的成效。

价格放开与农业经营改革扩大了供给,财政和货币调整抑制了失衡;其作用必须结合起来理解。1989年的重要性,在于把市场激励与资金约束推进到更广范围,而不是宣布国家退出经济,或保证此后不再出现通胀和改革反复。

参考:[1] [2]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