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图书服务增加一种媒介

1931年3月3日通过的法律,授权每年向国会图书馆拨款十万美元,为美国及其属地的成年盲人提供书籍,并允许该馆安排地方或区域图书馆作为流通中心。项目最初以凸字书为主,后来将录音读物纳入服务,借书网络随之承担新的媒介。

1936年《School Life》的同期报道明确记载,国会图书馆的有声书服务于1934年10月开始分发唱片。这里的启动是图书馆向读者供应录音读物;机器研制、试录和筹集设备资金,则是此前与之配套的工作。

参考:[1] [2]

把文字录成可以借出的声音

美国盲人基金会组织播放机器与唱片的制作,录音由受过训练的朗读者完成。较低转速和密集唱纹延长了播放时间,使较长篇幅的作品能够装入成套唱片。Futterer报道,一本通常长度的书约需十二至十五张十二英寸唱片,每张播放半小时以上。

这样的读物仍需要制作、保管和流通。联邦经费购买的唱片送到各地分发图书馆,再供盲人借阅;社会团体与个人则曾为无力购买设备的读者筹购机器。录音与借阅服务由不同组织分担,彼此相互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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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与当代作品怎样取舍

基金会与国会图书馆在初期选目上有不同着眼点。图书馆项目负责人赫尔曼·H.B.迈耶重视具教育价值、可长期保存的作品;基金会的罗伯特·欧文希望同时供应读者愿意借阅的通俗新书。Koestler依据机构往来记录梳理了双方协商的过程。

最初订购的内容因而兼有《四福音书》、诗篇、美国政治文献、莎士比亚作品和当代小说。比如《哈姆雷特》与沃德豪斯的《Very Good, Jeeves》出现在同一批订单中。书目选择既回应教育取向,也关乎读者的消遣和阅读兴趣。

参考:[3]

清单使选书成为具体的事

项目继续出版书目。1936年正式年报附有1935年7月至1936年6月的有声书标题清单,按宗教、哲学、游记、传记、文学、科学和小说等类别排列,并在标题后注明唱片数。《简·爱》列三十四张,威廉·詹姆士的《信仰的意志及其他通俗哲学论文》列十二张,显示一部作品须作为整套录音管理。

同份年报说明,选目建议来自盲人读者、图书馆界委员会、关心盲人服务的人士及馆员,筛选后交馆长作最终决定。馆方还向各地一千多位盲人读者征求具体书名和偏好。读者参与的渠道,与制作机构自身的判断并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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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与借阅登记

1934年5月9日的邮政修法,把供盲人使用的录音唱片纳入免费邮寄范围。公共图书馆等机构寄出借阅材料、读者寄回时,包裹须不超过十二磅、不封口,且不夹带广告或其他物件。往返运输条件因此成为服务制度的一部分。

到1936财政年度,国会图书馆自己的分发服务要求读者登记所用机器的型号与序列号,并向读者提供使用说明和书目。这样既帮助读者选书,也让馆员了解唱片将使用何种设备;新媒介的流通逐渐形成专门的登记和保管办法。

参考:[5] [6]

设备借用与服务的扩大

经济萧条时期,许多读者无力自购机器。1935年9月19日,罗斯福安排转拨211,500美元,用于制造五千台电动有声书机器;国会图书馆随即委托美国盲人基金会监督制造与分发。政府出资设备是分发唱片之后的扩展阶段。

机器保持政府所有,经地方机构借给合资格读者。借用者须妥善、经常使用,迁址及时通知,维修先经许可,并在机构召回时归还。地方机构负责维护,分发馆提供唱片。设备、书目与邮寄渠道逐步接合,录音作品才成为能够持续利用的图书馆读物。

参考:[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