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创设与法定宗旨
纽约植物园(New York Botanical Garden)的创设首先是一个法律与组织过程。纽约市公园局1902年度报告追述,纽约州议会于1891年以法律设立这一法人,随后在1894年和1896年修改原法。1891年因此对应法人创设,而园地交付、建筑施工和设施开放分属后续阶段。
报告追述的设立法及其后续修法,将植物园、博物馆与树木园放在同一组织之内:收集和栽培植物,推进植物学及相关领域的原创研究,提供教学,同时开展园艺展示和公众游憩。研究与公共使用均属法定宗旨,后来须通过不同空间和人员安排来落实。
参考:[1]
发起者与管理分工
哥伦比亚大学植物学者Nathaniel Lord Britton与植物学社团Torrey Botanical Club推动建园。Britton以英国邱园的研究机构为参照,争取大学和纽约社会人士的支持。捐资者也进入管理层:Cornelius Vanderbilt II任首任主席,Andrew Carnegie任副主席,J. P. Morgan任财务主管;组织另设六名科学主管。Britton后来任总园长,主持园区建设和收藏扩充。这样的分工把专业研究、筹款与机构管理联系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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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资条件与分期建设
设园安排要求募集至少25万美元,并由公园主管部门划拨布朗克斯公园内250英亩土地。管理委员会于1895年6月满足法定条件,市方在当年夏季落实土地,委员会接受划拨;秋季随即开展测量并设临时苗圃。土地内部有河流、林地、坡地与旧耕地,建筑和分类栽培区主要安排在西部。
总体工程方案到1897年夏才获双方批准,同年9月获得首笔50万美元建筑拨款。博物馆于12月31日动工,1900年春建成并投入使用。公众温室1900年1月3日开工,约三分之二在1901年6月投入运行,余下部分于1902年初完成。这些日期分别说明工程与使用的进展,不能合并成一次“开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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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外来研究者进入工作场所
文献集中之后,还须有使用制度。园方为已有研究准备的教师和其他研究者提供实验桌,允许他们使用图书馆、植物标本馆和其他科学收藏。1902年度报告记载,登记的高级研习者为43人,来自30所学院、大学及农业试验站。这说明园内研究设施的使用者超出了本园职员。
对专业研习者,园方提供空间和指导;对一般公众,则通过展陈与讲座教学。报告说明,园方不打算另行设置学校和学院已有的初等、中等课程。这样的分工,使跨机构研究使用与大众教育在同一园区内各有安排,也使大学寄存的文献能够与园中的标本、实验室形成实际联系。
参考:[1]
把植物收藏转化为研究与展示
园中的活植物同时承担分类观察和公众识别功能。草本与灌木依植物科分组栽培,温室标签注明学名、俗名、所属科及原产地;另有与主要展示温室分开的繁殖和实验温室,供培育与研究使用。到1902年,园内可用于考察和教学的活植物约有一万零六百种。
当年的工作还包括在亚利桑那、索诺拉、波多黎各、牙买加和玻利维亚等地采集。博物馆楼内收藏增加约六万七千件标本,图书馆增加一千九百六十二册装订图书。职员和研习者的研究成果、工作报告及公众讲座共同形成超过一千页的出版物。设立法及其后续修法所载的研究与教育目标,至此有了可持续补充的收藏、使用者和出版渠道。
参考:[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