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手工教育转为州立师范
1891年,安娜·S. C. 布莱克在圣巴巴拉开办面向女孩的烹饪学校。埃德娜·里奇后来主持布莱克训练学校,并通过暑期课程培训教师。
1909年的美国教育专员报告记载,新设州立学校吸收了此前由市政府经营的安娜·S. C. 布莱克手工训练师范学校。报告把建校的重要推动作用归于里奇,并记载她获选为新校校长。由此,州立学校接续的是当地已有的教师训练工作,办学资源与人员并非从零开始筹集。
1909年3月27日的设校法令
州长吉列特于1909年3月27日批准设校法案。法令正式定名为圣巴巴拉州立手工艺与家政师范学校,规定设在圣巴巴拉市,并自通过之日起生效。这一日期对应州立师范机构的法律设立阶段。它的法定任务,是向男女学生提供手工艺与家政的专业训练,使其能够在加利福尼亚州公立学校教授这些科目。
治理结构也由法令规定:州长须在法令生效后六十日内任命五名受托人,连同州长和州公共教育主管组成董事会。受托人的通常任期为四年,首届则错开任期,其中两人任一年,其余分别任二、三、四年。学校在适合自身性质的范围内遵守州立师范学校法律,受托人执行公务可报销必要的实际旅费。
捐赠土地、拨款与租屋开学
永久校址的取得与州经费的使用相互关联。董事会须在法令通过后九十日内考察所提供的地块,从圣巴巴拉市内选择永久校址。土地须不少于四英亩,并以完整所有权契据捐赠给州;完成产权转移以前,不得把钱花在土地或学校上。法令因此把地方提供场地与州承担办学开支接合起来。
州议会拨出一万美元,用于学校维持和捐赠土地的改善,交由董事会支配。付款并非一次任意支取,而由州审计主管依董事会申请,随工作进度开出支付凭单,再由州财政主管支付。
与此同时,立法者为尽早授课设置了临时办法:董事会可租用适当校舍和设备,须在1910年1月1日或以前开校,并有权聘任教师、购置书籍、文具及仪器。1909年教育专员报告又提到计划于当年八月开展学校工作。法定开学期限与报告中的计划月份属于不同性质的记录,不能合并为已经核实的首次授课日。
招生面向已有教学基础的人
1909年报告列举的招生对象,包括已有一年成功教学经验的教师、师范学校和大学毕业生,以及能够提交满意推荐材料的这些学校在校生。入学前须已有教学方法、教育学和心理学方面的准备。学校的一年制课程使毕业生取得在小学教授所学专门科目的资格,训练目标明确落在任教能力上。
这种安排把已有的一般教育训练与专门科目训练连接起来。学生并非只学会一项家务或手工操作,还须具备把知识教给儿童的教育基础;一年课程所对应的,是特定学科的教学资格。
本杰明·R. 安德鲁斯在1915年出版的家政教育调查中,仍把圣巴巴拉列为专门从事工业与家政教学的州立师范学校,记录其开设家政科学和家政技艺教学。该书列出的入学条件是两年或以上的大学、师范或专门学校训练,或成功的教学经验,并说明毕业文凭通向专门科目的教学及督导证书。
师范任务的延续与转变
从设校法令和早期教育调查相互参照,可以看出学校服务的是公立教育体系中的师资需求。地方训练项目被州立机构吸收后,土地、经费、教师聘任与任教资格都有了相应的制度安排。手工艺与家政在这里既是学生学习的内容,也是他们日后进入学校传授的科目。
1919年,校名删去手工艺与家政字样;1921年改为四年制州立师范学院,1944年并入加利福尼亚大学。今天加利福尼亚大学圣巴巴拉分校的这段前身史,因而须区分1909年的州立设校与后来加入大学体系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