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罗里达争端与华盛顿谈判
亚当斯—奥尼斯条约是一项处理美西领土与索赔争端的协定,也称横贯大陆条约。1803年路易斯安那购地后,美国与西班牙对其范围存在分歧;美国又在1810年西佛罗里达反西班牙叛乱后主张当地部分土地属于所购领土。
1818年,安德鲁·杰克逊在针对塞米诺尔人和逃亡奴隶的军事行动中占领西班牙在佛罗里达的据点。亚当斯利用西班牙难以维持当地控制的局面推进谈判。1819年2月22日,他与奥尼斯在华盛顿签署十六条协定,把佛罗里达问题与大陆西部边界、私人索赔一并处理。
佛罗里达割让与西部边界
第二条规定,西班牙把密西西比河以东、称为东佛罗里达与西佛罗里达的所属领土及其主权交给美国,范围包括有关岛屿、公共土地、建筑、堡垒和相关档案。割让对象涵盖领土统治和公产,私人财产权另有条文处理。
第三条从墨西哥湾的萨宾河口起,沿河与纬线、经线连接红河和阿肯色河,最终沿北纬四十二度抵达太平洋。双方分别放弃界线另一侧的权利与主张:美国放弃对得克萨斯的要求,西班牙放弃西北太平洋地区的相关主张。第四条另设联合勘界安排,地图上的约定还需要实地测量落实。
索赔、土地授予与居民权利
第九、十一条把既有索赔纳入清理程序。美国承担对本国公民有关索赔的赔付,上限五百万美元,由三人委员会审查证据、确认金额。款项付给符合条件的索赔者,而非作为一笔购地款直接交给西班牙政府。
第八条原则上确认1818年1月24日以前依法授予的土地权利,保留原有授予条件,之后授地则宣布无效。第五、六条分别涉及宗教自由、迁往西班牙领地者的财产处置,以及居民按照美国宪法原则纳入联邦并享有公民权利。这些安排使档案移交和土地证明成为接管中的实际问题。
参考:[1]
1821年的批准与接管
第十六条原定签字后六个月内交换批准书,实际交换与公布发生在1821年2月22日。第七条又把西班牙撤军和交出据点的期限规定为换约后六个月以内。1821年7月17日,杰克逊参加彭萨科拉的换旗仪式,标志当地统治权的实际交接。
接管后的居民境遇并不一致。国家公园管理局关于圣奥古斯丁非裔居民的研究记述,许多黑人民兵及家属迁往古巴,留居自由黑人随后受到集会、携带武器和司法参与等方面的限制。条约中的居民权利承诺,与新领地后来实行的种族等级制度之间存在明显落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