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人的自称与后世的名称

这里的“罗马性”是一种历史身份概念,不是某次建国事件或一个组织的名称。现代通常称为拜占庭人的居民,以希腊语Rhomaioi,即“罗马人”,称呼自己;君士坦丁堡则是“新罗马”。皇帝、法律、城市生活与教育延续并改造罗马传统,基督教逐渐成为公共生活的中心,希腊语在帝国东部占据重要地位。说希腊语与认同罗马,并非彼此排斥的选择。

“拜占庭帝国”是后世历史书写中通行的名称,来源与君士坦丁堡的旧名拜占庭有关。它便于区分研究时期,却不意味着当时的统治者曾宣布放弃罗马身份、另立一个以“拜占庭”为国号的国家。反过来,承认罗马自称也不等于说千年间疆域、统治制度和社会构成都没有改变。

参考:[1] [3]

罗马法律可以用希腊语表达

查士丁尼《新律》第7号提供了一个具体例子。它处理教会及慈善机构不动产的出售、交换、抵押和长期租佃,既援引前代皇帝立法,又修订其适用范围。皇帝通过统一规则约束教会财产,并没有把教会当作法律权威之外的领域。

这部法律在第一章说明,选择用希腊语而非拉丁语书写,是为了便于人们知晓和理解。语言选择服务于罗马皇帝的立法和治理,而不是宣布法律传统改属另一国家。因此,“使用拉丁语才算罗马”的判断,无法解释东部帝国本身的制度实践;也不能仅凭语言变化确定某个罗马国家突然终结的日期。

参考:[2]

文化归属不总等于政治忠诚

罗马身份的社会范围仍有学术争论。斯图赖蒂斯区分帝国政治归属与族群文化认同,强调两者并非始终重合。其分析举出中世纪史家把塞尔柱统治下的部分基督徒称为罗马人的例子,但这些居民未必愿意接受君士坦丁堡重新统治。共同文化不能自动换算成对同一皇帝的忠诚。

1204年君士坦丁堡被十字军攻占后,尼西亚、伊庇鲁斯和特拉布宗等政治中心各自追求权力。1261年君士坦丁堡收复,也没有使所有这些主体自动合并。按照斯图赖蒂斯的解释,尼西亚精英强调古希腊文化祖源,是为罗马帝权继承主张增加依据,并非简单以希腊身份取代罗马身份。这是一种关于身份如何变化的解释,不是把中世纪社会直接认定为现代民族国家。

参考:[4]

“拜占庭人”一词的特殊用法

也不能把名称问题说成当时绝无人使用“拜占庭”一词。西奥多罗普洛斯研究君士坦丁四世678年的敕书,指出皇帝曾把罗马城内若干东方修道院称为“拜占庭的”。这些修士并不都来自君士坦丁堡;研究据此认为,该词在特定场合可表示与帝国东部的文化联系。

这一例子不等于现代“拜占庭帝国”的国名已经形成。敕书的用词针对修道群体,又处于东西部罗马世界相互区分的语境。它提示我们,城市居民称谓、文化归属和政治共同体名称须分别理解。同一个词在不同文书中可能覆盖不同人群,不能把一次特殊用法推广成整个帝国全时期的统一自称。

参考:[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