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校书的不同职责

刘歆,字子骏,后改名秀、字颖叔,是西汉末至新朝的经学家、校书者和官员,也是刘向之子;改名后的刘秀并非东汉光武帝。他早年因通晓《诗》《书》、能作文而受汉成帝召见,任黄门郎,后来与父亲共同整理宫廷藏书。

这项工作并不只是父子二人的私人著述。《汉书·艺文志》记载,朝廷命刘向校经传、诸子和诗赋,另由任宏、尹咸、李柱国分别负责兵书、数术和方技。刘向每完成一书,列出篇目、概括宗旨并上奏;父亲去世后,刘歆继续承担整理任务,汇总群书而编成《七略》。逐书校订、形成叙录与总括分类是相连而不同的步骤,不能把全部成果一概署在某一人名下。

参考:[1] [2]

《七略》中的知识秩序

《七略》包括辑略、六艺略、诸子略、诗赋略、兵书略、数术略和方技略。它把经书、思想论著、文学与实用技术纳入同一套藏书体系,既记录书籍,也安排不同知识之间的位置。《汉书·艺文志》明言取其要略加以删录,因此现存史志可以帮助理解这项工作,却不能直接当作未经改动的《七略》全文。

《艺文志》所保存的分类叙论并非中性的书架标签。例如诸子各家被联系到古代官职,又分别评论其长处和流弊;六艺处在核心地位,其他学说仍得到著录和比较。这样的目录同时具有保存文献与解释学术源流的作用。讨论刘歆的贡献,须看到他承续了此前校书人员积累的材料,也须区别刘歆编目与班固后来编写史志的环节。

参考:[2]

古文经进入学官的争论

据《楚元王传》,刘歆校书时深入研读《左氏春秋》,并向尹咸、翟方进讨论经义。他尝试用传文解释经文,发展章句义理;刘向虽与他同样好古,仍坚持自己所学的《谷梁》义,父子并非在所有经学问题上意见一致。

刘歆随后要求把《左氏春秋》《毛诗》《逸礼》《古文尚书》列入学官。博士中有人拒绝讨论,他便移书责问,批评他们守住既有传授而排斥其他材料。争论既涉及文本和解释的可信程度,也涉及朝廷认可哪些学说、设置哪些教学资格。师丹等指责他改乱旧章,刘歆最终请求外任。其论辩是古文经推广过程的一部分,不能仅凭主张成立便认定所有文本问题已获解决。

参考:[1]

新朝任职与历法工作

王莽掌权后重新起用刘歆,让他参与明堂、辟雍等礼制事务,掌儒林、史卜并考定律历;王莽代汉后,他任国师。《三统历》在太初历基础上发展历法解释,将推算与天地人三统、《周易》和律吕联系起来,说明当时经学与技术知识并非截然分隔。

刘歆后来又卷入谋诛王莽的行动,事泄后于公元23年自杀。他与新朝的关系有实际任职、制度参与和最终决裂等不同阶段。政治选择不能替代对校书成果的具体分析;同样,保存和整理古籍的贡献,也不能抹去其在王莽政权中承担的职责。

参考:[1]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