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与反隔离抗争
艾达·B.韦尔斯(Ida B. Wells,1862—1931)出生于密西西比州,早年任教,后来从事新闻及社会组织工作;婚后亦用Ida B. Wells-Barnett之名。她是独立的新闻工作者与活动家,不能同近音姓氏的政治人物混为一谈。
1884年,她因被强迫离开所购车票对应的车厢而起诉铁路公司,地方审判曾判她获得赔偿,田纳西州最高法院随后推翻判决。这一经历说明,诉讼入口并不意味着种族隔离已经被司法消除,也构成她通过新闻揭露不平等的重要背景。
1892年的转折
1892年,孟菲斯三名经营杂货店的黑人遭私刑杀害,其中包括她的朋友托马斯·莫斯。韦尔斯在《南方恐怖》中把事件放回商店竞争、冲突与拘押过程,反对报刊仅以犯罪标签描述死者。在她的叙述中,商业上的独立与黑人自卫同样会招致白人暴力,私刑不能被简化为对某一类犯罪的反应。
她编辑的《自由言论报》因反私刑言论遭到攻击,报业被毁,她本人受到威胁而无法返回孟菲斯。1892年出版的《南方恐怖:私刑的各个方面》主要承接她同年6月在《纽约时代报》发表的说明;纽约及布鲁克林黑人妇女的募款帮助了小册子的出版。
怎样检验私刑的借口
《南方恐怖》的方法不是照收报纸上的罪名。韦尔斯把不同报刊报道、当事人的说法、判决或撤回指控的情况并置,指出白人女性遭袭的叙事与具体案件材料之间的矛盾。她还比较对黑人女性所受侵害的漠视,以及对黑人男性的集体惩罚,揭示所谓保护女性常伴随种族双重标准。
书中引用《芝加哥论坛报》所汇集的私刑记录,强调并非所有死者都曾被控性侵。这里的统计类别是当时报刊记载的指控,既不是犯罪成立的证明,也不能自动代表完整的全国案件总数。她的反驳针对的是未经审判的杀害及其宣传理由,而不是认可指控一旦成立就可动用私刑。
她亦留下判断边界:谈到某些受害人时,明确表示自己相信其无辜,但没有证据。这使报告中的新闻引文、调查所得、推测与倡议必须分别阅读。书末呼吁支持黑人报纸的调查经费,并把经济抵制、迁离不安全地区和公共舆论视为可结合运用的手段。
参考:[3]
从小册子到跨国组织
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为《南方恐怖》写信支持,说明既有黑人改革网络帮助报道抵达更广读者。1893和1894年,韦尔斯赴英国各地演说,把美国私刑问题带入跨国公共讨论;1895年的《红色记录》又以统计和案例延续这项工作。
她后来在芝加哥参与社团及妇女参政组织,包括阿尔法参政俱乐部。她的活动并未止于揭露惨案,而是把新闻传播、组织资源和选民动员联系起来。反私刑运动的持续性因此依赖许多协作者,不能只归结为一位记者的个人勇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