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改编与署名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4.0国际许可允许复制、再分发、重混、转换及进一步创作,也允许商业使用。它并不是禁止获利的非商业许可,使用者仍须遵守署名、许可链接和修改说明等条件。

相同方式共享在这些条件之外,为分享改编材料设置后续许可要求。其目的是让获得改编材料的人,仍能在规定的开放条件下继续利用,而不只是让第一位使用者取得一次机会。

参考:[1] [2]

改编与单纯汇编分开

判断相同方式共享的范围,要先判断是否形成著作权意义上的改编。知识共享以翻译为例说明改编;把一件未修改作品同互不相关的材料并排收录,则不因此自动把全部材料变成该作品的改编。

单纯提供链接或把某件作品当成讨论对象,也不同于取得并分享其改编成果。是否构成改编仍可能因适用法律而异,不能仅凭文件出现在同一网页、课程或程序目录中就作出统一结论。

参考:[2]

兼容许可与继续利用

分享适用改编时,后续许可须符合相同方式共享的规则。兼容并非只看两份许可都宣称开放;知识共享有明确的兼容认定,不能自行把条件相近的任意许可证当成已经兼容。

许可也禁止通过额外条款或技术措施阻碍已获允许的行为。它不要求个人把每次私人改编都公开发布,依法适用的著作权例外也不因许可标记而消失。讨论具体义务时,应同时说明版本、行为和材料范围。

参考:[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