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位与改革方向
朱拉隆功(Chulalongkorn),又称拉玛五世,是却克里王朝第五位国王。他于1868年少年继位,1910年10月23日去世。在位期间,暹罗面对欧洲列强扩张,也面对贵族、官员掌握人口与地方资源的政治格局。
他的改革既改变居民与领主之间的依附关系,也把原来分散的权力集中到王室政府。因而,行政专业化与王权强化是同时发生的变化,而非国王单纯把权力交给社会。
行政改革中的合作者
中央政府逐步形成包括外交、司法、教育和公共工程在内的分部行政体系。地方治理的重组由朱拉隆功授权、亲王和官僚执行,1892年内政部的改组尤其重要。
担任内政大臣的丹隆亲王(Damrong Rajanubhab)整顿工作规则,改变官员在大臣私宅办公、大臣把官印留在家中的惯例,并建立地方巡视和省级办公机构。原先分散于不同部门的地方事务逐渐归内政部统辖。这些具体安排把对个人的依附,转化为对常设机关及其程序的服从。
奴隶身份与劳役的分步消解
暹罗的奴隶身份 that 与承担徭役的平民 phrai 并不相同。1874年法令首先为1868年指定日期以后出生的奴隶儿童设置赎价和成年释放安排;1905年颁行废奴法,但全国实施仍延续到下一朝。
劳役改革则把非军事徭役转为人头税,并以常备军征兵逐渐替代旧式军事劳役。王权由此削弱贵族对人力的控制;稻米商品经济的发展,也使雇工、租佃和土地投资逐步改变旧依附关系。废奴的社会结果来自法律、经济与居民谋生方式的共同变化。
参考:[3]
外交妥协及其代价
改革没有使暹罗免于殖民强权的军事压力。1893年10月3日,代表国王的外交大臣德瓦旺亲王(Devawongse Varoprakar)与法国代表签署条约,暹罗放弃对湄公河左岸及河中岛屿的全部领土要求。条约还限制暹粒、马德望及湄公河右岸二十五公里范围内的军事设施与驻军。
这份条约保留了暹罗政府,却压缩了其区域权利及军事行动空间。美国副总领事博伊德当月报告,暹方撤离相关地区后,法国仍占领尖竹汶。朱拉隆功时代的外交成效与强迫让步并存;具体谈判由外交大臣、驻外代表及政府机构承担,并非国王个人能够独立决定。
参考:[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