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组织与共同会场
第二次青年大会由印度尼西亚学生联合会(PPPI)推动,参与者来自爪哇、苏门答腊、苏拉威西等地区背景的青年团体,以及具有宗教认同的组织。大会委员会由苏贡多·佐约普斯皮托主持,穆罕默德·亚明担任秘书,阿米尔·谢里夫丁负责财务。这种跨组织合作并不意味着各团体已经合并,而是在殖民地社会中寻找共同的政治和文化语言。
克拉马特街106号原为施公廉所有的住宅,自1908年起出租给医科及法律学校学生。到1927年,它成为多个青年组织开会、学生交往和出版活动的场所,亦是PPPI的办事处。大会最后一场会议选在这里,承接的是已经存在的学生网络,而非临时建立的国家机关。
两天三场会议
大会于1928年10月27日至28日在当时的巴达维亚,即今雅加达,分三个会场进行。首场在天主教青年会会馆举行,讨论青年与团结;第二场在东爪哇电影院举行,涉及学校、家庭和民族教育;第三场转到克拉马特街的印度尼西亚俱乐部,讨论民族主义、民主及童子军教育。
闭幕前,瓦格·鲁道夫·苏普拉特曼以小提琴演奏《伟大的印度尼西亚》。这首歌曲与会议决议在民族运动中相互呼应,但1928年的演奏不能等同于独立国家以法律确定国歌的程序。大会是在荷兰殖民统治仍然存在的条件下召开。
参考:[1]
决议中的三项认同
大会决议依次确认同一个祖国印度尼西亚、同一个印度尼西亚民族,并尊崇印度尼西亚语为团结的语言。第三项的动词与前两项不同,强调共同交往语言,并未宣告地方语言不存在,也不是要求所有居民具有同一种母语。决议把地域、民族与公共语言联系在一起,使“印度尼西亚”成为超出各地方青年组织的共同名称。
三项表述之后还有行动性的文字:大会主张民族团体采用这些原则,重视共同意愿、历史、语言、习惯法、教育与童子军活动,并要求报刊传播、各团体在会议中宣读。因此它不只是后世常见的三句口号,也是面向组织活动和传播工作的决议。
参考:[1]
民族纲领与纪念场所
青年誓言没有把荷属东印度改为主权国家,没有立即转移行政权,也不是1945年独立宣言的别称。它的直接成果是以青年团体共同决议表达民族认同,并为不同地区的组织提供合作原则。由此形成的纪念意义,应与此后独立战争和国家制度建设分别理解。
克拉马特街会场后来曾作住宅、花店、旅馆和海关办公场所,直到1973年修复并作为博物馆开放。会场功能的这些变化说明,今天的纪念地是对1928年事件的后续保存,不是当年即已成立并连续运作的纪念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