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岛、航运与采石工具

2006年的考古研究把奥基夫(David Dean O’Keefe)在雅浦附近遭遇船难记为1871年12月,并写到岛民对他的救护。该文另将雅浦人搭乘其船赴帕劳记在1872年。船难获救的经历先于其后展开的石币运输。

同一研究还讨论了帕劳Metuker ra Bisech采石场出土的铁制工具,为采石技术的变化提供了考古证据。

参考:[2]

以椰干换取运输

Cora Lee C. Gillilland的石币研究把这项业务的持续期记为1872至1901年:雅浦人搭奥基夫的船前往帕劳,开采石币后,以石币作抵押安排返航运输,再交付制好的椰干赎回。船运降低了途中丧生或失去石币的风险。

Gillilland指出,更频繁的运输也给个人取得自有石币提供机会,冲击了财物自上而下分配的传统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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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海采石与石材选择

1903年到访雅浦的William Henry Furness在1910年出版的旅行记录中,描述了船运扩张所接入的旧有采运方式:雅浦航海者前往帕劳开采、加工石头,再用独木舟和木筏带回。石币不是在雅浦随便找到石块便能制成的物件,跨岛寻找合适材料本来就是取得它的一部分工作。

Furness把石币称为fei,描写其外形为厚重的圆盘,中间开孔,以便插入足够结实的木杆,由多人抬运。他特别指出,人们看重细密、洁白的石质;即使形状加工得很好,普通石头也不会因此获得同样地位。石币的大小固然重要,但采回哪一种石材、加工成什么样子,同样进入判断。长途运输解决的是搬运问题,没有取消这些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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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币可以留在原处易主

在Furness所记的交易中,过于沉重的石币不必每次成交都运到买方家中。买方接受所有权转移的承认后,石头可以继续放在原主人的地方,也不必另刻标记。这种做法把搬动石头与承认归属分开:运输石币回岛是一回事,岛内交易是否需要再次抬运,又是另一回事。

不过,石币并非一律巨大而静止。Furness也记下较小、便于搬运的石币可用来购买鱼或猪,并以食指与拇指张开的距离丈量其直径。男性会所前摆放的石币,还可以来自成员捕鱼或替村民建房所得。可见石币既是可交付的财物,也与劳动、集体活动及公认的占有关系相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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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船仍须依靠岛民的知识

Furness另记有一位住在雅浦的爱尔兰裔美国椰干商人,长期派纵帆船前往帕劳,随船带去熟悉石币要求的岛民。石头在当地开采、加工好,再装成船货物运回,用来交换干椰肉与海参。书中这段没有写商人的姓名,却记录了商船、岛民技艺与出口货物之间的联系。

船舱扩大了运载能力,但辨认石材和制作合格石币仍由熟悉本地标准的人完成。新运来的石币可以参与交易,也表明其价值不单来自年代久远或被奉为古代英雄的遗物。石币采运并不是外国商人把任意石块带来换货,而是船只加入了一套已有材料要求和认可方式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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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交换仍要商量价值

Furness认为,成交价值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买卖双方当时的交易意愿。他的谈话对象Fatumak提出过以食物篮、猪、椰子或珍珠母贝衡量某种石币的办法,作者同时提醒,这位熟人开出的估值可能偏高。这样的记录保留了议价者的立场,不能读作全岛统一的固定价目。

Furness自己的两次交换也很具体:他用一把小型短柄斧换到直径五十厘米的白色石币,又以一袋五十磅的米换到稍大的一块。石币进入商船运输网络之后,岛民对材料和尺寸的判断、双方的需求以及具体议价仍继续发挥作用。海上运输的变化,使人们能以不同办法取得石币;交换仍是在岛上人与人之间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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