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选情报活动与第二次潜入

案发地点是美国首都华盛顿水门建筑群的办公楼,民主党全国委员会总部设在六层。这里的“水门事件闯入案”特指1972年6月的非法进入行动;后来广义的水门事件,还包括掩盖犯罪、妨碍调查及总统录音争夺,不能全部视为当晚已经发生的事情。

6月17日并非行动人员首次进入该办公室。5月28日,他们已装设监听设备并拍摄文件;6月的返回与修理监听设备有关。因此,这次行动的目的不是普通财物盗窃,而是秘密取得政治对手的信息。被捕人员与总统竞选组织之间的联系,随后成为调查的关键。

参考:[1] [2]

警卫报警与五人被捕

6月17日凌晨,值夜班的警卫弗兰克·威尔斯发现通道门的锁舌被胶带盖住,门虽能关上却无法正常上锁。他最初清除了胶带,后来发现有人重新贴上,于是报警。警方进入楼内,拘捕维吉利奥·冈萨雷斯、伯纳德·巴克、詹姆斯·麦考德、尤金尼奥·马丁内斯和弗兰克·斯特吉斯。

麦考德是争取总统连任委员会的有薪安全协调员。鲍勃·伍德沃德、卡尔·伯恩斯坦等记者对这一联系的追查,与联邦调查局的侦查同时推进。9月15日,上述五人连同戈登·利迪、霍华德·亨特被起诉。现场五名被捕者与后来七名被告,并不是相互矛盾的两种人数统计,而是侦查范围扩大的不同阶段。

参考:[1] [2] [4]

从资金线索到阻挠调查

白宫公开否认与闯入案有关,但6月23日尼克松与白宫幕僚长霍尔德曼的谈话,留下了不同的记录。霍尔德曼报告,联邦调查局正在通过银行追踪资金,并可能查到竞选募款关系;他提出让中央情报局向联邦调查局施压,使其停止继续追查。尼克松在谈话中同意采取这一办法。

这段后来被称为“确凿证据录音”的材料,重要之处在于保存了事发六天后总统参与阻挠调查的言语记录。它直接关系到掩盖行动,而不能不加区分地用来证明尼克松事先亲自下令发动6月17日的闯入。区分犯罪实施与事后妨碍司法,是理解案件责任链条的关键。

1972年11月,尼克松仍赢得总统连任。案件并未因现场逮捕或媒体曝光立即结束;1973年1月的诉讼中,亨特等五人认罪,利迪与麦考德被判有罪,白宫更高层的责任仍待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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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听证与总统权力的约束

1973年2月7日,参议院成立总统竞选活动特别委员会,调查范围既包括闯入与掩盖,也包括1972年竞选中的其他违法或不当行为。约翰·迪安的证言和亚历山大·巴特菲尔德披露的白宫录音系统,把调查引向总统掌握的证据;尼克松则以行政特权和权力分立反对交出材料。

1974年7月24日,最高法院在刑事诉讼相关的另一案件中要求总统向特别检察官交出录音。众议院司法委员会随后通过三项弹劾条款,但众议院全院尚未表决,尼克松已于8月9日辞职。因此,他不是经参议院定罪后被罢免的总统。

案件带来的制度变化也是分阶段出现的。参议院调查提出竞选经费、特别检察官及国会法律服务方面的建议,部分后来成为法律;1974年竞选财务立法修订加强了支出、捐款与报告规则。水门闯入案由此成为检验行政机关能否阻断刑事调查、国会能否取得监督证据的一次重大危机。

参考:[2]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