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撤出与联合方案的收缩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成立,是原停战诸酋长国中的六个成员在1971年建立主权联邦国家的事件。它不是七个酋长国在同一天全部加入,也不是把巴林、卡塔尔纳入一个新国家。

1968年英国宣布拟于1971年底前终止保护停战诸酋长国的条约并撤军,促使各统治者加快讨论共同制度。阿布扎比统治者扎耶德·本·苏尔坦·阿勒纳哈扬与迪拜统治者拉希德·本·赛义德·阿勒马克图姆于1968年2月18日达成联合协议,随后邀请其余五个停战酋长国以及巴林、卡塔尔参与谈判。

九方方案没有成为最终的国家结构。到1971年,巴林和卡塔尔分别走向独立,六个停战酋长国则选择较小范围的联邦。哈伊马角当时尚未参加。阿联酋国家图书馆与档案馆的建国叙述突出扎耶德与拉希德的协调作用;具体成员范围仍须按各方实际签署和加入的文书区分。

参考:[1] [3]

七月签署与十二月成立

临时宪法的署款表明,该文本于1971年7月18日在迪拜签署。其第152条规定,生效日期须由签署者另发声明确定,因此签署本身不能代替正式实施。12月2日,阿布扎比、迪拜、沙迦、阿治曼、乌姆盖万和富查伊拉的统治者或代表在迪拜发布实施公告,规定宪法自公告之日起施行。

新联邦也在12月2日正式宣告成立。扎耶德当选总统,拉希德当选副总统。英国外交大臣12月6日在下议院说明,英国已于12月1日结束与六个成员酋长国的特殊关系,也结束了与当时未入联邦的哈伊马角的特殊关系;英国于12月2日同新联邦缔结友好条约。结束旧条约关系、建立联邦和建立新的英阿关系,是相邻却不同的步骤。

参考:[3] [1] [2]

共同国家与成员权力并存

联邦并未把各酋长国政府一概撤销。宪法以独立、主权和联邦国家为基本定位,把外交、防务等职权交给联邦,同时规定成员酋长国保留宪法未划归联邦的权限。共同国籍与联邦法的地位,使联合超出了统治者之间的松散协商;地方权力的保留,又使它不同于单一制合并。

联邦机构包括由成员统治者组成的最高委员会、总统与副总统、部长会议、联邦国民议会和联邦司法机关。建国时宪法仍属临时性质,阿布扎比是联邦的临时驻地;原第9条还设想在阿布扎比与迪拜边界建立新首都。宪法永久化及阿布扎比首都地位的修订发生于1996年,属于1971年建国后的变化。

参考:[3]

哈伊马角加入与未立即消失的分歧

1972年2月10日,哈伊马角统治者萨克尔·本·穆罕默德·卡西米发表加入文书,接受六方此前签署的临时宪法。联邦最高委员会同日以第2号决定一致同意其加入,并另以第3号决定增加六个联邦国民议会席位。自此联邦才包括七个酋长国;宪法汇编也明确注记,哈伊马角名称是加入后增列的。

建国没有自动解决所有安全与领土问题。英国议会1971年12月的辩论一面欢迎联邦成立,一面追问伊朗在岛屿上的军事行动、布赖米争议和英国的责任。外交大臣承认部分争端未能解决。因此,英国官方所称区域政治结构已经形成,是其对撤出安排的评价,并不等于周边边界与主权争议已经获得共同承认的终局解决。

参考:[3]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