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场谈判形成的和约
《库楚克开纳尔吉条约》是俄罗斯帝国与奥斯曼帝国结束1768—1774年战争的和平条约。1774年7月21日,即俄历7月10日,双方代表在锡利斯特拉附近的库楚克开纳尔吉军营签署条文。俄方代表包括尼古拉·列普宁,奥斯曼方面包括艾哈迈德·雷斯米和易卜拉欣·穆尼布;两军统帅鲁缅采夫与大维齐尔穆罕默德帕夏承担确认文书的职责。
这不是双方君主当场面签的协议。俄文文本末尾另载鲁缅采夫于旧历7月15日的确认;Beydilli依据奥斯曼档案和同时代记载,区分7月21日代表签字与7月26日交换经确认的多语文书。条约第二十七条还安排日后派遣特使携带君主批准书。不同阶段各有日期,不能把签字、军方确认和君主批准混作同一手续。
克里米亚独立与港口割让
第三条要求两帝国承认克里米亚及列举的其他鞑靼群体不受外部政治权力支配,由其自行选出的成吉思汗后裔汗王治理;俄土均不得干涉汗王选立或内部事务。宗教礼仪方面保留与苏丹作为哈里发的联系,同时强调这不应损害政治和民政独立。解除奥斯曼的统属关系,并不等于把整个克里米亚直接并入俄国。
领土条款另行规定具体据点归属:俄国保有刻赤、叶尼卡莱和亚速,并取得金布恩及相关地域。与此同时,俄方须归还占领的摩尔达维亚、瓦拉几亚及条约所列其他地区。独立汗国、划给俄国的要塞和返还奥斯曼的占领地是三种不同安排,不能用一个笼统的吞并概念替代。
参考:[1]
通商、宗教与外交权利
第十一条为两国商船规定航行便利,明确准许俄国商船由黑海经海峡进入地中海,并进入有关港口。俄国商人得享与法国、英国等商人相应的待遇,俄方亦获准在认为必要的地点设置领事和副领事。这些商贸、税则与驻外代表安排,使俄国在奥斯曼境内获得比单纯停战更持久的活动渠道;条文规定的是商船航行便利,并未赋予俄国军舰无限制通行权。
宗教条款尤其容易被扩大解释。第七条承诺保护基督教及教堂的主体是奥斯曼政府;俄国使臣可为第十四条所指拟建于君士坦丁堡的教堂及其人员提出交涉,并非据此取得保护全帝国所有东正教徒的一般权力。第十六条又特别允许俄国使臣为摩尔达维亚、瓦拉几亚两公国陈述意见,这项地区性权利也不同于对整个奥斯曼国家的统治权。
撤军、赔款与和平的落实
条约把结束战争分解为可以执行的步骤。第二十八条要求各部在收到统帅命令后停战,并向远方舰队和驻军派遣信使;第十条则处理签字后、命令尚未抵达时发生的战斗,规定其所得不得据为额外利益。第二十四条分阶段安排俄军渡过多瑙河、撤出瓦拉几亚等地,再撤出摩尔达维亚,约定的总期限为五个月。
附加条款要求奥斯曼分三期赔付七百五十万皮阿斯特,付款日期列为1775、1776和1777年各年的1月1日。另一附加条款修正爱琴海撤军的时间表,改为尽快执行而不硬定三个月。条约还规定释放被俘者,但列有自愿改宗者等例外。它既扩大俄国的海上和外交影响,又保留若干地区的奥斯曼统属;这些具体权利、义务和例外,比把它概括成一次无条件投降更能说明1774年的实际变化。
参考:[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