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5年的政变改变宫廷力量

645年,中大兄皇子和中臣镰足参与推翻苏我氏主要领导者,宫廷权力重新组合。此前统治依赖豪族和身份集团,朝廷又通过外交接触唐朝及半岛国家的政治制度。新的领导者希望加强中央对土地、人口和地方首领的掌握,后来以大化改革概括这一阶段的变化。政变只是起点,行政建设需要文字、调查和人员安排,各地权力关系也不可能在一份诏令后立即统一。

参考:[1] [2]

人口、土地与地方机构逐步登记

朝廷逐渐推行户籍、土地和贡纳安排,设立能够传达命令的地方行政层级,并组织道路及驿传。制度吸收大陆经验,又需要适应列岛原有首领和村落关系。农户承担税、劳役和供应,登记将家庭纳入国家资源管理。官员需要文书和知识训练,中央才能判断地方能够提供多少粮食、人力和物资。地方精英有时进入新官职,在协商和竞争中继续保留影响,改革因此通过已有社会网络落实。

参考:[1] [2]

改革延伸到律令国家建设

七世纪后期至八世纪初,行政制度继续完善,701年《大宝律令》成为更系统的国家法规之一。官僚等级、财政和宗教管理逐步组织,新的都城与国家仪式也体现中央建设。实施中存在土地、身份和地方资源差异,农户承担的义务直接影响劳动及迁移。大化时期的宫廷转折与后续长期建制共同改变统治方式,政治命令开始更多通过书面法规、官职和登记运作,早期豪族权力则在新制度中调整。

参考:[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