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与御准
法案于1953年10月5日获总督御准。第18条规定,生效日期另由总督公告确定。第2、3条规定把各省的非洲人教育权交给联邦政府及土著事务部;第9条设置非政府班图学校的登记制度。第10、15条授予部长任免政府班图学校教师、规定这类学校课程和教学语言的权力。该法为学校与师资的集中管理建立法律框架;其教育定义明确排除高等教育。
参考:[1]
生效与教会的选择
法律于1954年1月1日生效。此前,政府1949年任命的Eiselen委员会于1951年提出改革报告,批评各省、教派和部族之间教育管理分散。1953年末,Norwegian Mission Covenant传教团驻纳塔尔传教士Kåre Myre已经担心学校遭接管,并向驻奥斯陆的传教事务秘书Thorleif Holm-Glad表达对黑人受教育机会的忧虑。
1954年8月,受补助教会学校须在年底前答复政府:转为不受补助的私校、接受按教师薪金及费用的75%计算的补助,或交给班图社区组织。这些学校长期依赖公共经费,保留名义上的选择并不能解决财政缺口。行政接管通过补助与办学选择逐步推进。
参考:[2]
Adams College的登记困境
纳塔尔的Adams College校长Jack Grant与校董反对交出学校。1955年,政府只支付原教师薪金补助的75%,校方转向公众募款,并申请登记为私校。登记申请一再延误;1956年上半年,土著事务部长Hendrik Verwoerd拒绝批准。学院于年底结束教会办学,1957年作为Amanzimtoti Zulu College重新开学。校方曾把学院登记为非营利公司,试图保留控制权,但仍须通过教育部门的学校登记。白人教职员离去,一些无法另觅教职的黑人教师留下;返校学生面对的是已更换管理体系的学校。
参考:[3]
扩招、师资与课堂
班图教育扩大了入学人数,却未消除学校的种族等级。Christie与Collins的教育社会史研究指出,隔离与资源不足早已存在,新制度则扩大中央控制。学校采用每天两批学生轮流上课的办法,提高校舍使用量,同时压缩上课时间。政府要逐步撤出黑人学校的白人教师,并在低年级多任用薪资较低的女教师;师资训练随扩招增加,但教师资格水平下降。低年级实行自动升级,完成四年后再通过测试筛选进入高小的学生。黑人学生仍大量集中于低年级,扩招没有自动转化为平等的升学机会。入学机会的增长与教育质量的压力同时出现。
参考:[4]
家长、学生与抵制
非洲人国民大会在1954年底决定,1955年4月1日起撤回学生并抵制学校委员会。其1955年12月全国执行委员会报告承认,因准备不足,领导层于3月推迟全国撤学行动;部分地区仍按原定日期开展。兰德地区和东开普的离校儿童主要进入非洲教育运动开办的文化俱乐部。报告同时承认经费与组织薄弱,且没有能力立即建立全国性的替代教育体系。俱乐部组织者还遭遇警察干预。全国执行委员会提醒成员,不能把局部抵制当成已经足以击败法案的全国运动;家长反对隔离教育,也须面对孩子失学的实际代价。
参考:[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