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党撤离后的首都
秘鲁宣布独立的1821年节点,主要指7月15日利马通过独立宣言记录,以及7月28日何塞·德·圣马丁在当地举行的公开宣告。两者分别体现市政机构的政治决议与面向公众的独立仪式,并非同一天完成的单一行动。
当时西班牙王权与独立军之间的战争尚未结束。蓬查瓜谈判未能达成协议,总督何塞·德·拉塞尔纳于7月6日撤离利马,转向内陆。首都当局因治安和军事保护问题,与圣马丁商定让其军队进入。独立宣告因此发生在殖民首都失去王党驻军、地方精英寻求新秩序的局势之中。
7月15日的政治决议
利马市长圣伊西德罗伯爵主持召集市议会特别会议,律师曼努埃尔·佩雷斯·德·图德拉起草独立宣言记录。文件列出的与会者包括市议会成员、总主教、修会负责人、贵族和首都居民中的重要人士。它记载,会议是回应圣马丁来函,说明当地舆论是否赞成独立,以便安排宣誓。
宣言把摆脱西班牙以及任何其他外国统治作为独立的内容,并以首都居民的普遍意愿为决议依据。其实际程序是城市代表和显要人物的集会及签署,不是覆盖秘鲁各地居民的普遍投票。市议会随后继续开放签名,使更多居民能够表达支持。
参考:[1]
7月28日的宣告
7月28日,利马举行独立宣告仪式。大学、学校、宗教团体和市议会等机构参与,居民佩戴徽章走上街头。圣马丁在主广场的高台上挥动新旗帜,宣布秘鲁自由独立,以各地人民的意愿和独立事业的正当性说明这一主张。
仪式把先前的书面决议转化为公开的政治承诺,也以新旗帜替换王权象征。不过,利马的宣告并不意味着王党力量已经在整个秘鲁消失;拉塞尔纳在内陆仍有军队和统治据点。首都的权力转移与全国战争的结束存在明显时间差。
护国政权与未定的永久制度
8月3日,圣马丁以护国公身份建立集中的政治、军事领导,并设置外交、战争与海军、财政三个部门。10月8日的《临时规约》进一步规定,已脱离西班牙控制各省的最高指导权属于护国公;他能够组织军队、调整行政机构,并在国务会议参与下处理征税与对外交涉。
规约同时为司法机关保留独立职能,确认若干个人权利,却继续把天主教规定为国教。旧有法律只要不抵触独立、临时规约和新政府法令,仍然有效。国家权力的来源发生改变,法律与行政生活则包含大量延续。
该规约把永久宪法及政府形式留待将来的代表机关决定。1821年的独立宣告已经否定西班牙主权,却没有在宣告当日完成共和宪制的全部安排;建立国家机关、取得领土控制和决定永久政体,仍是不同的政治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