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党派体制下的反对力量

尼泊尔人民运动与立宪改革,是1990年反对王室主导的无党派评议会体制、恢复多党政治,并制定新宪法的一系列转折。人民运动又称Jana Andolan,以加德满都等城市的抗议为重要推动力;其当年成果是君主立宪和议会政治,而非废除王位。

1960年12月,马亨德拉国王解散民选政府,随后建立的无党派体制禁止政党活动,并使王宫居于政治中心。政党并未因此消失,尼泊尔大会党和不同左翼组织继续在地下或海外活动。1990年,大会党与联合左翼阵线合作,由加内什·曼·辛格等领袖推动反对运动。2月18日的行动开启了要求结束旧体制的集中抗争。

参考:[1] [2] [4]

街头抗争与四月让步

运动不仅依靠政党干部,也吸引学生、知识分子和专业群体参与。美国国务院的1990年度报告记载,3月16日,艺术家和作家以封住嘴巴的方式抗议言论限制,遭警方逮捕;随后大学讨论会上的知识分子和人权活动人士也被拘捕。出版审查、拘押与对示威者开枪,成为王室政府压制运动的重要手段。

4月,加德满都的大规模抗议使危机达到高潮,警察和军队对游行者开火并造成死伤。4月8日,比兰德拉国王宣布恢复多党政治,政党禁令随之解除。此后,大会党领袖克里希纳·普拉萨德·巴特拉伊领导临时政府,承担组织政治过渡、制定新宪法和准备选举的任务。解除党禁与建立新的宪政机构是相连而不相同的步骤。

参考:[1] [2] [4]

新宪法的形成与生效

宪法建议委员会吸收主要反对派的代表,负责把政治改革要求转化为制度方案。1990年9月10日,委员会向国王提交草案;草案随后交临时内阁讨论和审议。11月9日,比兰德拉颁布新宪法,取代1962年宪法。新宪法第133条也明确规定,自1990年11月9日起生效。

序言把近期人民运动提出的宪制改革要求列为颁宪依据,并载明国王依内阁的建议及同意颁布宪法。第3条将主权归于尼泊尔人民,第4条则仍把国家界定为实行君主立宪制的印度教王国。人民主权、多党政治与王位保留同时进入新制度,体现了这次转型的政治安排。

参考:[2] [3]

议会责任与权利保障

新宪法规定由众议院和国民议会构成两院体制;国王任命在众议院拥有多数的政党领袖为首相,内阁对众议院集体负责。除宪法另有规定的事项外,国王行使权力须依据内阁的建议和同意。第112条保障政党组织和活动,并否定只允许单一政党或单一政治意识形态参与政治的安排。

权利条款保障表达、和平集会、结社及新闻出版,禁止基于种姓的不可接触制歧视,也规定受到侵害者可寻求宪法救济。不过,部分自由仍附有国家安全、公共秩序等限制,国王的地位及若干特权继续存在。同期人权报告也记录了政治空间扩大与警察虐待等问题并存。1990年的改革结束了无党派体制,确立了新的问责和权利框架,但法律保障的确立并不意味着所有侵权实践已经消失。

参考:[3]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