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与公开宣布

马科斯宣布戒严,指1972年9月菲律宾总统费迪南德·马科斯以第1081号公告将全国置于戒严状态,并通过军队和一系列行政命令建立非常统治的政治转折。公告以马尼拉为签署地,文件署期为9月21日。

公众获知决定的关键时刻则是9月23日晚的电视广播。菲律宾总统阿基诺三世在2012年设立戒严史咨询委员会的行政命令中,明确追述这次广播及马科斯下令逮捕人员、关闭媒体的行动。因此,文件上的21日与公开宣布的23日分别对应两个环节。

参考:[1] [3]

以国家安全为名的全国性措施

第1081号公告把共产党及新人民军的武装活动、城市爆炸事件,以及棉兰老和苏禄的冲突列为戒严理由。它还把学生、工人、农民组织和部分媒体纳入关于颠覆活动的叙述。这些指控构成马科斯政府为扩大权力提出的理由,而不是对每个组织、人物及事件责任的独立裁定。

公告援引1935年宪法第七条第十节第二款的总统职权,声称此前动用军队和暂停人身保护令特权仍不足以处理危机。其执行部分不只授权军队维持秩序、制止暴力和镇压叛乱,还命令军队确保执行由马科斯本人或依其指示发布的法律、法令与规章。

拘押条款的范围也远超正在持械作战者。它涵盖叛乱及相关犯罪、国家安全与公共秩序犯罪,以及违反总统此后命令的行为,并规定相关被拘押者须等总统或其指定代表下令才能释放。拘押的持续与解除由此被置于行政首脑的直接控制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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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司令身份成为统治依据

9月22日的第1号总命令进一步表明,马科斯将以武装部队总司令身份治理国家,指挥整个政府及其所属机构。这份命令把取得更广泛的自由裁量权称为恢复稳定所必需,其关键变化是把军事紧急权力扩展为统辖整个政府的依据。

逮捕和关闭媒体与这种制度安排相互配合。前者削弱反对者的行动能力,后者限制公开传播与批评的渠道;总统发布命令、军队实施、总统决定有关拘押者何时获释,形成了高度集中的权力结构。1972年的戒严因而不只是增加街头警备,也改变了政府对公共生活施加控制的方式。

参考:[1] [2] [3]

解除戒严后的延续与追认

1981年1月17日,第2045号公告正式终止全国戒严,却同时保留军队镇压暴力、叛乱和颠覆活动的任务。它还对特定地区及特定类别被拘押者继续暂停人身保护令特权,并宣布既有总统公告、法令和命令在被修改或废除前继续有效。解除戒严本身没有自动撤销全部非常统治措施。

2013年批准的第10368号共和国法,则从受害者权利出发确认国家的赔偿和承认义务。该法列举无有效普通法院令状的逮捕拘押、酷刑、杀害、强迫失踪、被迫流亡以及强制侵夺财产等侵权行为,并建立申请审查与受害者纪念机制。

这部法律所覆盖的马科斯政权侵权时期主要为1972年9月21日至1986年2月25日,另对两端各一个月内符合条件的侵权作了规定;这个赔偿范围不同于正式戒严的起止期间。1972年的公告、1981年的解除文件和后来的赔偿法,分别留下了权力扩张、部分强制措施延续及国家承认受害者损害的制度记录。

参考:[4]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