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解体后的联合选择

第一次世界大战末期,奥匈帝国南部的斯洛文尼亚人、克罗地亚人和塞尔维亚人政治代表组织民族委员会,并主张建立自己的政治共同体。这个以萨格勒布为中心的斯洛文尼亚人克罗地亚人塞尔维亚人国,同战前已有国际地位的塞尔维亚王国不是同一个国家。两者之间需要决定如何联合、谁掌握过渡权力,以及由什么程序制定宪法。

1918年11月的日内瓦方案曾设想双方分担共同政府职位,暂时保留各自内部权力;塞尔维亚政府最终未予确认。边界与治安压力加速统一谈判,却没有消除联邦、共和国或中央集权君主制之间的分歧。

参考:[2]

贝尔格莱德的12月1日宣告

11月24日,民族委员会中央委员会决定派代表团赴贝尔格莱德。此前后的伏伊伏丁那及黑山议会分别作出同塞尔维亚联合的决定,形成彼此关联但程序不同的政治转变,不能全部归为12月1日的一次表决。

12月1日,在贝尔格莱德特拉济耶广场的克尔斯马诺维奇宅邸,代表团的安特·帕韦利奇宣读致辞;此人是牙医及民族委员会政治人物,并非后来同名的乌斯塔沙领袖。摄政王亚历山大代表彼得一世回应,宣布建立塞尔维亚人克罗地亚人斯洛文尼亚人王国。建国文件由代表团致辞和摄政王宣告共同组成,不是一部当天通过的完整宪法。

参考:[1] [2]

共同王冠与临时政府

新国家由卡拉乔尔杰维奇王朝统治。首届共同政府于12月20日组成,临时代表机关于1919年3月1日开会。原来分别存在的政治地区进入共同中央政权,但行政、代表资格和制宪办法仍须协调。

美国驻贝尔格莱德代办道奇1919年1月10日的报告转述了摄政王的施政公告:政府计划召集来自塞尔维亚及各地区的代表,筹备制宪会议,并处理战后救济与重建。道奇同时记录资金、行政人员不足及战争疲惫造成的困难。这封外交报告反映了当时政府的规划及一位外国观察者的判断,不能把其中对团结的宣示当作全体居民已经同意的证明。

参考:[1] [3]

授权与国家性质的争论

建国方式很快引起反对中央集权者的批评。民族委员会给谈判代表的指示与最后实施过程并不完全一致,斯捷潘·拉迪奇等人担心地方政治权利被共同君主制削弱。支持联合的精英也未必赞同相同的国家结构。

法律史研究由此区分两类问题:代表是否超越授权,以及联合后的国家是否只是塞尔维亚的扩张。伊瓦什科维奇的研究承认程序存在缺陷,同时反对据此直接把整个建国过程定义为单纯兼并。1918年的政治联合、后来的国际承认以及1921年的宪制安排各有自己的过程;它们不应被压缩为无争议、一步完成的民族统一。

参考:[2]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