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教育体系中的大学立法
阿尔伯塔省成立后,教育部门接续西北地区原有的规章和行政办法,以维持学校运转。1906年教育年报把大学筹建放在扩充教育体系的背景下:当年新设144个学区,但三个高中年级合计只有761名学生,不到全省在校学生的百分之三。报告一方面提出增加中等教育支持,另一方面记下建立省立大学的初步措施,以及为此通过的法律。
1906年5月9日,设立并赋予阿尔伯塔大学法人地位的法案获得御准。1966年加拿大联邦统计局的教育制度报告记载,制度框架包括大学校监、副校监、评议会和毕业生大会;大学奉行非教派原则,不教授宗教教义,也不以信仰测试作为学生、教授或其他雇员的条件。这一阶段完成的是法律与组织安排,课堂教学尚待筹备。
公共大学与教派学院
省长Alexander Cameron Rutherford推动大学立法。研究者Alphonse de Valk考察其政策时指出,省长希望迅速通过法案,避免出现类似安大略省围绕联邦土地拨赠发生的教派争执;预期中的土地拨赠后来没有实现。麦吉尔大学的Henry Marshall Tory在1906年3月致省长的信中,则担心分散设立规模狭小的教会学院,难以提供现代科学教育。他主张集中建设大型大学,其批评针对按教派分散资源的办学方式,而非宗教信仰本身。大学后来也为教派学院保留合作空间:1909年6月,评议会原则上同意在校址内提供土地,11月接受卫理公会的申请。这些学院可以作为宗教教育和学生住宿的场所,与省立大学发生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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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评议会与公共支持
1907年的修法授权省政府任命首任校长,推进大学组织工作。Tory于1908年1月1日就职。同年3月,毕业生大会投票选出评议会成员,政府任命其余代表,C. A. Stuart获选为校监;评议会3月30日首次开会,决定设立文理学院,并授权校长聘请教授。John Blue于1924年出版的省史记载,大学通过省议会获得公众的经费支持。立法之后,人员任命、议事程序和公共拨款逐步把设校方案转化为实际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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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8年进入课堂
1908年7月6日,评议会在卡尔加里的会议任命四名教授,与校长组成第一届教师队伍。9月23日,首个学年开课。次年校历记载,该学年共注册45人,其中4人在物理系修读研究生课程;这个总数包含不同学习层次,并非全是新入学本科生。大学校址位于与埃德蒙顿隔河相望的斯特拉斯科纳,占地258英亩。1909年校历仍说明课程在当地的新中等学校校舍进行,大学自己的第一座建筑正在筹备,校址规划与日常教学并不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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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费用与外校衔接
首份校历规定,文科学位课程向男女平等开放。文科学士一年级包括英语、古典语言、另一门语言、数学和物理。文科本科生与条件录取生每学期缴教学费10加元,应用科学本科生20加元。1908年入学考试另设四项各100加元的奖学金:John A. McDougall提供两项,Rutherford和评议会各提供一项。课程建设从基础阶段开始:应用科学前两年侧重数学和物理科学,为高年级工程专业作准备。校历同时预留外校衔接办法:若本校实验室和设备尚未达到开设三、四年级课程的条件,学生可凭相当的学习进度进入较早成立的大学继续就读。宿舍当时尚未建成,学校承诺协助学生入住租赁房舍或私人住家,食宿费每月18加元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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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教学与推广教育
开课之初,学校以文理教学为中心,随后逐项增加专业领域。联邦统计局的教育史概述将法律教学起点列为1912年,医学和工程学为1913年,农业为1915年;推广部也于1912年开始工作。这些后续项目说明,1906年设校时确立的组织框架,经过1908年开课,仍在逐步充实具体教学内容。同一报告还指出,早期研究生工作发展较慢;专业教育与研究训练各有自己的建设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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