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有地方搜集,后有正式建制

比利时皇家美术博物馆的早期形态,是法国统治时期的布鲁塞尔公共画廊。法国军队进入低地国家后,大量宗教机构、贵族和行会的艺术品被征集,重要作品运往巴黎,其余作品分散堆存在布鲁塞尔。图书馆员拉塞尔纳·桑坦德提出利用这些存画建立画廊,吉约姆·博斯哈尔则把设想推进为具体的挑选、安置和交涉工作。

1801年9月1日,即法国共和历九年果月十四日,通常称为《沙普塔尔法令》的执政府命令把布鲁塞尔列入接收国家分配藏画的十五座城市。这项由内政部长让-安托万·沙普塔尔推动的安排,使地方筹办获得正式制度支持;公众真正进入画廊参观,还要等到1803年。

参考:[1] [2] [3]

九人委员会怎样挑选藏画

筹办工作的核心不是简单接收一批画,而是判断哪些物件值得保存、用于教学和公开展览。费蒂斯1877年编印的馆藏目录保存了1797年地方命令的文字:设九人评选委员会,成员包括画家、雕塑家、收藏爱好者、画商和修复师,职务均不领报酬。

博斯哈尔与画家朗斯、雕塑家扬森斯、修复师蒂斯等人共同承担分类。命令要求至少过半成员组成委员会时,方能决定剔除作品;保留品须按种类造册,必要时再分等级,淘汰品也另立清单。这一程序把个人鉴赏转成可共同讨论和留下记录的机构工作,同时让教学价值、历史价值进入筛选标准。

参考:[1]

旧宫展室与地方财政

馆舍最终安排在布鲁塞尔旧宫。筹办者曾考虑几座教堂,却担心寒冷潮湿损害绘画。博斯哈尔报告已准备三组共十四间房,其中一间呈画廊形式,另有地下长厅。国家分配作品的前提,是城市自费准备合适的接收空间;被分到作品的修复费用也落在地方一方。

早期资金主要通过市政安排。费蒂斯依据共和历十三年,即1804至1805年间的开支表,记载馆方原有6000法郎预算,博斯哈尔报告节余1700法郎,并预计维修开支下降后可把下一年度拨款降至4000法郎。这是开放初期的财务记录,具体反映场地、维护和收藏扩充之间的取舍。

参考:[1]

从巴黎调画到1803年开放

巴黎分配作品并未自动满足布鲁塞尔的需求。博斯哈尔多次赴巴黎,与当地行政长官、市长、内政部及卢浮宫方面往返交涉。他认为最初清单中有些作品质量不足,提出换画,最终争取到鲁本斯的《三王来朝》《圣利文殉难》等大幅作品,也获得凡·戴克作品。

运抵后的画作仍须检查和修复。费蒂斯转录的记录提到,圭尔奇诺的一幅作品出现破损,由蒂斯在布鲁塞尔衬裱修复。待这些准备推进,画廊于共和历十一年穑月末、约1803年7月开放。首份目录列251个编号,但开幕时只有约一半作品可见,其余展室尚待整理。公众每周四、周六入内,艺术家则可申请其他日期的工作入场证。

参考:[1] [2]

清单如何帮助追踪作品

藏品整理还涉及展览之外的去向。部分暂不入选画廊的作品被借给教堂或救济机构,地方长官依博斯哈尔的意见批准,接收人签署凭据,承诺负责保存并在要求时交还。分类清单、批准文件与收据由此构成互相联系的记录。

这套管理也会出现漏洞。借往圣古杜拉教堂的作品后来出现在拍卖场,市长制止出售,画作被收回;其中包括米希尔·科克西的《最后的晚餐》。地方长官继而要求清点其他教堂的借画,由博斯哈尔与市政副职共同办理。查验作品实际所在,成为目录之外不可缺少的一环。

参考:[1]

收藏成为可修订的知识

早期选择带有时代趣味:博斯哈尔更看重鲁本斯等大师,对更早的绘画评价偏低,后来受到重新检视。费蒂斯编目录时,便将旧清单、历版目录、画上纹章及相关文献互相对照,用来查明来源和捐赠者;缺乏充分证据的作品保留为佚名,而不贸然冠上名家姓名。

这座后来成为皇家美术博物馆体系核心的画廊,其早期知识生产具体落在挑选、修复、编目、出借和清点之中。地方管理者、艺术家与巴黎收藏机构的协作,使作品能够供公众观看、供学生研究,也留下了后人重新辨认作品与检讨旧判断的材料。

参考:[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