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与运行是两个阶段
1998年6月1日,欧洲中央银行与欧洲中央银行体系开始成立。后者通常以英文简称ESCB表示,由欧洲中央银行和当时欧盟15个成员国的中央银行组成。1999年1月1日,是经济与货币联盟进入第三阶段、首批11国开始统一货币政策的日期,不是这个体系首次出现的时间。
这项安排以欧洲共同体条约及中央银行体系章程为基础,经过各国政府与中央银行多年的准备。欧洲货币局自1994年在法兰克福工作,强化央行合作,设计未来政策的组织与操作框架;它没有取代各国执行货币政策。欧洲中央银行成立后承接其准备成果、资产和负债,1998年余下时间主要用于完成制度与系统测试。
谁参加,谁作决定
为说明成员范围,欧洲中央银行采用“欧元体系”这一称呼,专指欧洲中央银行与采用欧元的成员国央行。1999年初,参与者是比利时、德国、西班牙、法国、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奥地利、葡萄牙和芬兰。尚未采用欧元的国家仍属于ESCB,却不参与欧元区单一货币政策的决定和执行。
管理委员会由执行委员会成员和欧元体系各国央行行长组成,决定政策方针、关键利率与准备金供应。执行委员会包括行长、副行长及另外四名成员,负责日常业务并向各国央行发出执行指示。首任行长为维姆·杜伊森贝赫。另设的总理事会包括所有成员国央行行长,承担尚未加入欧元国家所涉及的协调等工作。
参考:[1]
把共同机构建起来
政策集中决定,并未让各国央行消失。它们保留人员、业务渠道和与本国银行的联系,把统一决定落实到具体交易。1998年7月成立的一批专业委员会,把欧洲中央银行和各国央行专家组织起来,处理统计、法律、市场操作、支付结算、预算与信息技术等问题。首份年报列出13个委员会,体现合作所需的持续专业劳动。
经费也有明确的机构边界。欧洲中央银行的认缴资本为50亿欧元,股东是各国中央银行,分配依据结合人口与国内生产总值。参与欧元体系的11家央行缴足相应份额,另外四家按其认缴额的5%出资,以分担运营成本,因此初始实缴资本略低于40亿欧元。50亿并不是整个ESCB的年度支出预算。
参考:[1]
先让资金能够跨境结算
共同货币政策需要银行之间能够可靠支付。1999年1月4日,中欧时间上午7时,TARGET支付系统开始正式运行,将15个国家的实时全额结算系统和欧洲中央银行支付机制连接起来,以欧元逐笔、实时处理交易。各国既有结算设施由此进入共同网络,而不是全部替换成一座新的中央清算所。
在此之前,1998年的模拟和容量测试已经让央行、运营人员及商业银行参加演练。正式运行后仍出现参与银行适应规则方面的问题。早期年报既记载跨境业务迅速展开,也承认这些磨合,说明技术联通与机构协调必须同时完成。
首轮操作怎样落到各国银行
1999年1月4日,欧元体系宣布首次主要再融资操作,次日完成投标与分配,资金期限为1月7日至20日。944家银行向本国中央银行投标,申请合计4820亿欧元,最终分配750亿欧元,固定利率为3%。公告把投标日、交割日和到期日分开记载,不能把1月5日简写成资金当日全部交付。
这次操作依据整个欧元区的流动性状况作决定,再通过各国央行接收银行申请,具体展示了集中决策、分散执行的工作方式。国家央行共同出资、交换统计、连接支付渠道并执行操作,才使成立于1998年的制度安排,在1999年转化为连续运行的货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