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三所书院到大学

香港中文大学成立于1963年,由新亚书院、崇基学院和联合书院作为创校成员组成。这三所院校分别创办于1949、1951和1956年,在战后香港接纳学生、延续中文高等教育。1957年,三院组成中文专上学校协会,争取政府承认并推动大学化。

筹备工作包括改善师资、课程、图书馆和考试制度。港府提供资助,并邀请英国、美国的学者提出课程建议。约翰·富尔敦先于1959年来港考察,继而主持1962年成立的委员会;委员会提出以联邦式组织把三院组成大学,使大学层面的学术标准与书院各自的办学传统同时得到安排。

参考:[1] [2] [3]

条例、典礼与校长到任

1963年《富尔敦报告书》公布后,由关祖尧任主席的临时校董会推进新大学的成立。9月,大学条例和规程完成立法程序。10月17日,港督兼大学监督柏立基在香港大会堂主持成立典礼,并宣布条例于当日实施。大学设校董会、教务会和相关学术组织,主要教学语言定为中文。

首任校长李卓敏的任命于同年11月公布,他在1964年2月到港履职。筹建期间,崇基学院院长容启东担任副校长,参与大学初期行政工作。1964年9月举行校长就职典礼,10月16日颁授首批学位。大学成立、校长正式履职和首次授位因而分属不同阶段。

参考:[1] [2] [3]

尚未集中的校园

成立之初,大学并没有立即在沙田拥有完整校园。临时总部设在九龙恒生银行大厦;崇基学院已在新界马料水办学,新亚仍在九龙农圃道,联合则在香港岛般咸道。1964年的校方手册同时列出这些地址,显示联邦式大学最初是在分散的办学地点运作。

大学计划在崇基邻近山地建设本部及另外两院的新校舍。总体发展计划于1964年3月获校董会批准,随后还要经历筹资、土地整理和建筑工程。联合于1971年12月迁入新校舍,新亚在1973年7至8月迁往沙田;集中校园是成立后的建设结果,而不是1963年三院同时迁校。

参考:[1] [4] [5]

共同考试与跨院教学

依1964年手册,大学设文、理、商业及社会科学三个学院,课程包括中英文、历史、哲学、数学、物理、化学、经济、工商管理、社会学和社会工作等。正常本科课程为四年,可授文学、理学、商学或社会科学学士学位。各书院继续承担教学,大学则借助教务会、学院及学科组织协调课程和标准。

新生须达到大学入学考试的要求;考试资格与完成认可的六年制中学课程及相关证书相联系。大学也开始试行跨院教学,允许准备程度合适的高年级学生选修其他书院开放的课程。初期开放课程不多,但共享专长和设备的办法已经进入日常教学,而不只停留在机构章程上。

参考:[1] [3]

经费与研究条件

1964年时,大学尚无自己的捐赠基金,政府拨款是经常收入的主要来源,另有学费和其他收入;各书院也获得捐款与补助。学生资助来自政府及私人捐赠,校方手册记载1964—1965年度近半数学生获得某种奖学金或助学金。这些经费安排使扩大高等教育机会与维持教学条件能够同时推进。

研究工作并非从零开始,新亚已有中国学术研究机构,三院图书馆也构成早期文献基础。跨院教学的目标之一,是减少部分教师重复授课,让他们能够用于研究。到1965年3月,大学设立社会与人文学科、科学与技术两方面的研究机构,促进跨书院、跨学科项目,并联系海外大学。由既有书院资源逐步建立共同研究和教学组织,是中大创办初期的一项持续工作。

参考:[1]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