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宗教改革计划到开校

1527年,黑森领地伯爵腓力一世在拉恩河畔的马尔堡创办大学。其筹备与领地内的宗教改革相连:1526年霍姆贝格会议讨论的教会改革方案已提出设立大学,要为教会培养能够解释和讲授教义的人,并安排法律、医学、自由艺术及语言课程。教学范围因此从一开始就超出神学一科,教师的宗教立场则受到办学者重视。

路德维希·米勒的校史将两个开校环节分开记述:1527年5月30日已有新成员登记进入大学名册,7月1日举行正式开校典礼,由领地宰相约翰·费格主持,宫廷成员出席。法学教授约翰内斯·艾泽曼,又名费拉里乌斯·蒙塔努斯,成为首任校长。本文日期沿用当时的儒略历纪日,不改换为后来的公历日期。

参考:[1] [4]

教师进入旧修院

开校时的教师分属神学、法学、医学与哲学四科。米勒列出的十一位教授中,有神学家弗朗索瓦·朗贝尔、亚当·克拉夫特和埃哈德·施内普夫,也有医学教授欧里修斯·科尔杜斯。来自威斯特法伦的赫尔曼·冯·德姆·布舍教授人文学科,来自艾斯莱本的约翰内斯·洛尼策鲁斯负责希腊文学。聘任外地学者,是新大学迅速组织多科教学的一条实际途径。

学校利用宗教改革中接收的修院建筑展开办学。方济各会旧院安排哲学教学与医学讲堂,神学设于库格尔教堂,法学和预备学校则使用多明我会旧院。尼古拉乌斯·阿斯克勒庇乌斯·巴尔巴图斯兼任辩证法教授与预备学校负责人,把进入大学前的教育接入同一套教师组织。学校的建立首先表现为人员和既有房舍的重新配置。

参考:[1]

资助学生与约束教学

1529年,腓力在领地议会同意下设立资助安排,供无力负担费用的黑森青年求学,受助者须学习神学。资助与培养教会人员的目标相联系:1537年的规定要求离开神学学习的奖学金生退还已领补助。1539年和1542年又颁行有关规定,说明学生资助需要持续安排,而非创校时一次拨款便告结束。

校内治理也逐步形成程序。对于教授,1549年命令针对把公开课程移到私人住宅、授课不勤等问题,要求领取公费薪俸的人在公共讲堂讲授公开课。办学者把薪酬、授课地点和教学责任连在一起,以便监督课程是否真正开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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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与法律身份逐步落实

早期运作的经济基础是宗教改革中转作教育用途的教会财产。1527年的领地议会决议已有以此供养大学的安排,但固定拨产到1540年10月4日才落实。大学此后将地产出租,以实物或货币收租;财务主管既向大学负责,也须向领地主报告,教授薪俸按季支付。这使办学经费与地产管理、收租和账目审核相连。

法律地位同样分阶段确立。腓力于1529年8月31日颁给大学自由特许书及校规;皇帝查理五世的确认则到1541年7月16日才取得。大学在1527年已组织人员并开校,领主规定和帝国确认是在随后逐步补足的制度条件。

参考:[1] [3]

从修院书库到大学藏书

人员之外,书籍也被调往新学校。戈特弗里德·策德勒的图书馆史刊录了一份1527年的领书收据:巴尔巴图斯奉腓力之命到阿尔斯费尔德,从奥古斯丁会修院接收书籍,交给新建的马尔堡大学。收据的书目列有维吉尔作品、西塞罗修辞学、希伯来语辞典、亚里士多德著作,以及欧几里得、托勒密和阿维森纳的相关作品。它具体显示了古典语言、哲学、数学、天文学和医学知识进入大学藏书的途径。

这次交接还留下了可相互核验的凭据。按策德勒所述,两份同文收据写在一张纸上,沿带有字母的折痕作齿形剪开,分别交阿尔斯费尔德的财务官、市长一方和代表大学的领书人保存。图书的流转因此既有君主命令,也有地方官署办理移交和保存凭证的具体手续。

参考:[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