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及利亚危机与改宪授权
第五共和国宪法形成于阿尔及利亚战争与法国政府危机交织的1958年。5月13日,阿尔及尔发生叛乱,当地成立救国委员会并要求戴高乐执政。皮埃尔·普利姆兰政府辞职后,总统科蒂请戴高乐组阁;6月1日,国民议会以329票对224票通过对他的任命。此时戴高乐担任的仍是第四共和国部长会议主席,而非共和国总统。
戴高乐在就职演说中要求取得临时特别权力,并改变修宪程序,将新制度交全民表决。6月3日宪法性法律授权政府起草宪法,但同时要求权力来自普选、行政与立法分立、政府向议会负责,并保障司法独立和公共自由。
从政府草案到全民表决
司法部长米歇尔·德勃雷主持的工作组负责起草,国务委员会成员参与其事;政府还须听取宪法咨询委员会和国务委员会意见。制宪并非由新选出的制宪议会主导,也不是戴高乐独自制定一份命令。
9月4日,戴高乐在巴黎共和国广场介绍草案。他把政治危机归因于政党竞争和国家权力不稳,主张建立能持续施政的政府及超越日常党争的国家元首。这是争取赞成票的政治论述,而非各方对危机原因的共同结论。9月28日公投通过草案;国民议会历史资料所列法国本土票数约为赞成1770万、反对460万,海外地区另行计入总结果。
强行政权与受约束的议会政治
1958年原文规定总统任期七年,由包含议员、地方议员及市镇代表的选举团间接选出。总统任命总理、主持部长会议,并可在咨询后解散国民议会;第16条另规定特定严重危机下的非常权力。与此同时,政府依法决定并执行国家政策,仍须对议会负责,国民议会通过不信任案可迫使政府辞职。
新宪法以第34、37条区分法律领域与行政法规领域,以第49条提高倒阁门槛,并允许政府把法案通过与自身责任相联系。宪法委员会对组织法、议会规则及由特定国家机关提交的法律实施合宪审查。强化行政权因而伴随着程序重组,而不是简单废除议会制。
颁布、机构交替与海外关系
科蒂于10月4日在巴黎颁布宪法,文本翌日刊于《政府公报》。公投批准、正式颁布和新机关就位是相继发生的步骤:11月举行国民议会选举,12月21日选举团选出戴高乐为总统。
宪法同时安排法兰西共同体。加入的成员享有内部自治,但外交、国防、货币等属于共同权限,共和国总统兼任共同体主席。戴高乐在9月演说中将否决草案解释为脱离法国联系的选择;几内亚投下反对票并走向独立。共同体方案所给予的自治,与成员取得完整独立并不是同一法律地位。